责任:是对自我‘角色’的认知,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是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是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是一种道德意识,一种信仰约束。所以,责任感是衡量一个人精神素质和教门素质的重要标准!安拉创造人类之初就明确了人类的责任——安拉在大地上的“代治者”。 清高的安拉说: “إِنِّى جَاعِلٌ فىِ اْلأَرْضِ خَلِيفَةً 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治者。”(2:30)安拉以“代治者”的身份,明确了人类所负责任。因此,人类应该是世上责任心最强的动物。
责任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有对个人的责任;有对集体的责任;有对社会的责任;也有对国家的责任。比如:一个人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对配偶,有关爱的责任;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对工作有忠于职守的责任;对不平之事有伸张正义、见义勇为的责任;对外敌入侵,有保家卫国的责任等等。随着时光的流逝,角色变换,责任的内容也不断的变化;但无论怎样地变化,责任总是摆脱不掉的。
下面我着重谈谈穆斯林的责任:清高的安拉说:“ كُنتُمْ خَيْرَ أُمَّةٍ أُخْرِجَتْ لِلنَاسِ تَأْمُرُونَ بِالْمَعْرُوفِ وَتَنْهَوْنَ عَنِ الْمُنكَرِ وَتُؤْمِنُونَ بِاللهِ 你们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你们劝善戒恶,确信真主”(3:110)。
劝善戒恶是每一个穆斯林不可推卸的,责无旁贷的责任!教门生活中,有些人常以虔诚自居,却没有命人行善,止人作恶的责任心;还有些人则独善其身,坚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却没有履行‘海里发’(代理人)的使命。穆斯林应该是一个维护和平、正义,为主道奋斗的和平卫士。面对违法乱纪和不道德的行为,坐视不理,这就是纵容犯罪,也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艾布拜克尔传述:他说:我听穆圣*说:“当一伙人犯罪时,他们中有能够制止他们的人,而没有加以制止,安拉必将对他们普及发自他御前的惩罚”。面对罪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熟视无睹,就是姑息养奸、助人为恶,必将受到牵连!
穆圣曾为我们打了一个比喻:努尔曼·本·拜西尔的传述:先知说:“遵守安拉法律的人与破坏安拉法律的人犹如同坐一条船上的人。他们坐船时抓阄,于是一部分坐上了上舱,一部分坐了下舱。下舱的人打水需经过上舱的人,所以他们说:‘假如我们在我们的位置上凿一个洞,我们不去打扰上舱的人,那不更好吗?’这时如果上舱的人任其去做,不加干涉,则大家都要淹死;如果他们制止了这种行为,大家都得救拉”。——布哈里
这段圣训形象地说明了劝善戒恶的重要性。毕竟大家共度在一条船上,住在上舱的人比喻为穆斯林,安拉把正信、服从之甘露慈给他们,他们应该主动与下舱的人共同分享,即引导、劝诫、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同时也等于拯救我们自己。
因此,穆圣要求我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劝善戒恶:穆圣说:“当你们看到罪恶时,让他用手去制止,如果不能,就用口,如果不能,就用心里憎恨……”。穆圣又说:“你们每个人都是牧放者,每个人由他所牧放的上都要受到质问”。又说:“你们当替我宣传,哪怕是一段经文”!
穆圣在鼓励我们劝善戒恶时说:“引导一个人走向正道,比今世和今世的一切都好”。你努力一生能挣来多少钱呢?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也许你一句命人行善,止人作恶的善言,却能换来后世莫大的幸福。这既是你的责任,又能获得永久幸福。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呢?
清高的安拉说:“يَآأَيُّهَا الَّذِينَ ءَامَنُوا قُوا أَنفُسَكُمْ وَأَهْلِيكُمْ نَارًا وَقُودُهَا النَّاسُ وَالْحِجَارَةُ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为自身和家属而预防那以人和石头为燃料的火刑”。66:6节。
课堂上,教授在黑板上画了一条船,然后对一位女士说:‘给你一条船,可以乘坐12人;你可以邀请你一生中你认为最重要的人,漂洋过海到一个美丽的小岛上长期居住。于是女士就在教授画的船帆上写下了最要好的12个人的名字——自己和丈夫、儿女、父母、爷爷奶奶、姊妹、朋友等亲人的名字。
教授说:船到大海中遇到风浪,船体受损严重,必须有人作出牺牲,跳入海中,来确保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请你划掉一个你认为他们中最不重要的人,女士划掉了一个名字。教授又说:‘船还在继续下沉请你再划掉一个,女士又划掉一个……。最后,黑板上只剩下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五个人的名字。教授平静地说:请再划掉一个!女士迟疑、艰难的做着选择……最后,她哇地一声哭了。
其实这是一节心理课,主题是:谁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们再做一个假设:复生日成立拉,你乘坐在一条通向天堂的船上,当然,船上有你的爱人、儿女、父母等亲人,正在航行中,忽然有声音说:‘你的父母没有功修,没有信仰,必须推下去’;刚航行不远,又有声音说:‘你的爱人、儿女也没有功修和信仰,也必须……’。你愿意一个一个的把他们推下去吗?你绝对不愿意!但现实中你却这样做了。你顺从安拉了,可是你的亲人没有信仰,没有顺从你却无动于衷 ……。你不愿意从进天堂的名单中删除他们,安拉也会删除他们!
清高的安拉说的:“فَإِنَّ الذِّكْرَى تَنفَعُ الْمُؤْمِنِينَ 你应当教诲众人,因为教诲对于信士们确是有益的”(51:55)。 长期以来,很多人一直在逃避这项工作,逃避作为一个儿女或家长的责任!因为他们害怕,他们害怕自己那微弱的信仰之火,会在亲情的强大压力下而再次被湮灭;会在亲人的种种借口中显得弱不禁风!
所以,穆斯林兄弟姐妹们啊!大家都好好的思考思考吧!我们要认识到,要深深地认识到我们现在的教门状况,和我们自身在教门上的严重不足。
如果你仍然保持沉默,仍然满足于对信仰、对教门知识的一知半解,不求上进。那么,你的信仰之舟就会象风中的蜡烛,在‘多灾海’海洋中摇摆不定、弱不禁风,你这条破船自身难保,怎能渡人啊?
我们大家再往后想想,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各种迷信和垃圾文化充斥着我们生活周围的每一个空间。处在染缸一样社会环境中,孩子们的身心从这些垃圾文化中直接或间接的受着影响和感染。潜移默化的在接受着这一切,(情人节、圣诞节,在学校他们接受的完全是非伊斯兰的教育)。我们爱他们,我们不能再这样看着他们离教门越来越远。从迷途的海洋中挽救亲人迫在眉睫!
穆斯林教胞们啊!去挽救你最心爱的人吧!如果你们真的爱他们,就帮他们走上正道,让他们乘坐在永不沉没的船上——伊斯兰。这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对父母、对儿女的大爱——真正的永恒的爱 ,是跨越今世直到后世的爱。对于一般人来说,爱的最高境界不过是“我爱你一辈子!”所谓的“爱你到永远”也不过是一生一世的永远。但试想,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家人,你愿意在后世让他去忍受无边无尽的痛苦吗?你愿意在短短几十年的俟守后,永远和他分离吗? 不,你不愿意。所以你要去拯救他们——你那亲爱的父母亲和你的所有家人!。
无数次祈祷中,我恳求至仁至慈的真主搭救我的父母吧!引领他们走上您的正道吧!阿米乃!
作者:郑州市刁沟清真寺教长:马昌道
4/25/2009
阿中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与共的历史透视
摘要: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同属天启宗教,有共同的“ 先知传统”,有共同的历史责任。历史上阿拉伯世界的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的关系,既有冲突、矛盾、对立的一面,也有和平相处、彼此尊重、相互依存的一面。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可为当代建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和谐关系提供借鉴意义。
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吗?拜占庭与阿拉伯争夺领地的战争,十字军东侵,奥斯曼帝国对欧洲的进攻,西方对伊斯兰世界的殖民统治,超级大国在中东的霸权,伊拉克战争,加之由西方控制的媒体的大肆渲染,不断强化着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的对抗乃至仇恨。这一切让人们淡忘了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曾经和谐共处的历史,也使伊斯兰教和基督教这两个有着共同“先知传统”、共同历史责任的天启宗教,难以携手一道解决当代人类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历史上阿拉伯世界的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的关系,既有冲突、矛盾、对立的一面,也有和平相处、彼此尊重、相互协作、互相依存的一面。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乃至近代中国穆斯林精英处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关系的具体实践,均可为当代建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和谐关系提供借鉴意义。
一、《古兰经》有关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关系的论述
伊斯兰教所蕴涵的宽容理念和普世精神是穆斯林与基督徒和谐相处的思想基础。《古兰经》经文对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关系的教导,经过创造性的诠释,可为穆斯林与基督教徒互相尊重、彼此亲善提供经典依据。伊斯兰教认为,安拉的启示不仅降与穆斯林,而且降与全人类。安拉曾向诸多民族派遣过使者,故各民族的使者、先知、圣人都应得到尊重。“除依最优的方式外,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你们应当说: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的主和你们的主是同一个主,我们是归顺他的。”(注:本文所引《古兰经》经文均出自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古兰经》多次提到麦尔彦(玛丽亚)、尔撒(耶稣)和基督教徒,对基督教徒有积极的评价,称其为最亲近信道者的人,“你必定发现,对于信道者最亲近的是自称基督教徒的人;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牧师和僧侣,还因为他们不自大。”(5:82)经文对麦尔彦和尔撒给予高度肯定和赞赏,将麦尔彦描绘为受人尊重的形象,“是顺命的、有操守的”(66:12),是高于各族妇女的(3:42),《古兰经》第十九章以麦尔彦为章名。《古兰经》称基督教的耶稣(即尔撒)是与易卜拉欣一脉相承的使者,是历史上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先知,尔撒的出生“是一项神迹”,他具有超凡的能力,如“在摇篮中和人说话”、“治愈族人中的瞎子”、“治愈麻风病人”和“使族中死者复活”(3:46,49;5:110)。尔撒奉命弘扬宗教,被赐予经典(福音书)和智慧,尔撒的生、死与复活都受到安拉的赐福,得享两世的尊荣。
《古兰经》对基督教“三位一体”等教义亦有批评、驳斥:“昧主的人说,安拉就是玛利亚之子耶稣”,“昧主的人说安拉就是三位一体”,《古兰经》反复强调尔撒只是安拉的使者,“不是主”,“不是安拉的儿子”,是人不是神,强调把安拉的仆人当作主是大罪,尔撒未死在十字架上(3:42; 3:46,49; 5:110;3:45) 。对于基督教徒,经文在肯定其信守经典、温和中正、最接近与喜爱伊斯兰的同时(5:46-47,66,82-84),批评唯有基督教徒才能获救的思想。
根据《古兰经》的精神,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具有崇奉唯一主的共同信仰基础,拥有共同的“先知传统”,有共同的经典。“有经的人啊!要你们归纳到彼此间一句共同的话,那就是我们只拜真主,不举一事给他做匹偶,我们彼此不舍去真主另举一主”(3:64)。作为伊斯兰文化和穆斯林社会伟大法典(great code)的《古兰经》,其历史影响非同寻常。创造性地诠释《古兰经》经文,引导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彼此尊重对方的信仰,和谐共处,这是当代宗教界人士和学者共同的使命。
二、对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关系的历史考察
公元313年拜占庭帝国以基督教为国教后,利用传播基督教的名义扩张其势力,以对峙劲敌萨珊王朝。基督教传教士深入阿拉伯半岛建立教堂,到阿拉伯各市场传布福音,少数阿拉伯人接受基督教,有的还建立修道院,出家修行。传入阿拉伯半岛的基督教多为聂斯托利派及雅各派,聂斯托利派盛行于希拉地区,雅各派盛行于叙利亚,纳季兰是基督教在阿拉伯最重要的传播区域。
穆罕默德先知传播伊斯兰教之前,麦加等地那就有基督教传教士和教徒。先知的弟子台米姆·达里,原是基督教徒,信奉伊斯兰教后,能叙述很多关于魔鬼、死神、天堂、火狱等故事和传说。[1]伊斯兰教兴起后,穆斯林称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为“有经人”,承认其经典是神圣的、天启的。622年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共同组成的麦地那公社是个多信仰、多民族的共同体,《麦地那宪章》确立了建立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共同体的原则。四大哈里发时期,穆斯林领地扩大,穆斯林所征服的埃及、马格里布、西班牙、叙利亚等地,受基督教影响较深。被占领区的有经人——包括犹太教徒、基督教徒、萨比教徒以及琐罗亚斯德和印度教徒——成为顺民(Dhimmi),成年男性需要缴纳人丁税。顺民可自主管理社区内部事务,自由实践宗教,其生命、荣誉、财富、信仰和神龛均受保护。
倭马亚王朝沿袭前朝政策,允许“顺民”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首都大马士革不少学者信奉基督教,帝国官僚机构任用基督教徒担任官职,王公贵族延聘基督教徒担任家庭教师以培养穆斯林子弟。不少基督教徒与穆斯林一起,翻译并详细阐述了希腊、罗马、波斯、印度的科学、哲学、医学和宗教典籍,其中包括《圣经》。在叙利亚等地,穆斯林与基督教徒混居,清真寺与基督教堂毗连,穆斯林与基督教学者互相争论,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相互影响,促进了伊斯兰教义学和哲学的发展。伊本·朱莱吉等基督教徒改信伊斯兰教后从事学术研究,用基督教历史、传说、思想注释《古兰经》,曾经影响了穆斯林经注学家伊本·泰伯里。
阿拔斯王朝时期,曾有歧视、迫害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情况发生,如哈里发哈基姆规定基督徒不得骑马、不能雇佣穆斯林等。尽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有许多共同的神学根据和信仰,但穆斯林与基督徒的关系有时却被冲突所笼罩,因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王国的军队和传教士为了争夺权力和灵魂而互相争斗。[2]一系列政治、军事冲突导致了双方的对峙,也改变了早期形成的友好关系。7世纪拜占庭帝国与穆斯林军队的交锋,11~13世纪的十字军东征,对穆斯林和基督徒的关系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阿拉伯世界的宗教宽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迁而改变。13世纪之后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间在宗教层面的关系多从属于经济和政治利益。近现代,阿拉伯世界遭到西方殖民统治,基督教传教士借助政治、军事力量在阿拉伯世界不遗余力地传播福音更招致穆斯林的普遍反感,20世纪三十年代,埃及、突尼斯等国穆斯林民族主义运动高涨,人们纷纷掀起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斗争,开展反耶运动,以抗议传教士诱使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行为。
综观数百年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历史,哈里发对基督教的政策是宽容的,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关系总体上是友善的。艾哈迈德·爱敏认为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对持有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特别是具有天启经典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可能是最为宽容的国家。穆斯林可以迎娶有天启经典的妇女为妻,穆斯林与犹太教徒和督教徒早已有了血缘上的融合。随着商业、军事和学术交往的增多,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活动有了较大的发展,穆斯林能公正对待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其中有些人还受到重用。当时逊尼派教法规定:凡没有血缘继承人的各教派的教徒,死后可将遗产交给该派教友继承。对基督教徒因没有继承人而应上缴的遗产,会交给死者的教友。伊斯兰教历4世纪初,仅巴格达一地就有大约5万基督教徒。基督教徒担任医生和书记官,有的还在军队总部任职,基督教修道院遍布帝国各地。景教徒在犹太教徒的帮助下,在容迪沙普尔建立了一座医学院,在哈里发的支持下研究医学、物理、化学和天文学以及逻辑学和神学。不少基督教学者投身于翻译活动,如哈里发拉希德时代,叙利亚基督教徒约翰·本·玛斯维在智慧宫翻译希腊书籍。基督教徒、犹太教徒与穆斯林一道就读于科尔多瓦大学(建于968年)和开罗大学(建于972年),并对西欧大学的发展(如建于1150年的巴黎大学、建于1119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战后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界开始合作,建立合作组织,开展对话会议,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开罗建立的宗教友爱协会(Association for Religious Fraternity),与基督教积极开展交流活动。1948年以色列建国导致上百万巴勒斯坦难民涌入黎巴嫩和叙利亚,穆斯林联合中东的基督教会,为巴勒斯坦声张正义。1954年穆斯林与基督徒在黎巴嫩召开会议,讨论唯物主义、共产主义影响不断增强及其对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冲击等问题。20世纪七十年代建立的伊斯兰—基督教对话组织(Groupe de Recherches Islamo-Chrétien)在突尼斯、摩洛哥、法国和比利时都有分支机构,每年召开会议讨论公平、正义及信仰问题;此外,黎巴嫩的基督教—穆斯林联合组织积极致力于各地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对话活动,参与者有基督教各教会,也有伊斯兰教的逊尼派、什叶派、德鲁兹等教派。1974年,伊斯兰世界联盟学者代表团前往欧洲,在巴黎、日内瓦、梵蒂冈、斯特拉斯堡,与欧洲议会、人权组织、教会等团体,就人权、妇女权益、环境保护、宗教对话、世界和平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对话和交流。同年罗马教廷派遣访问团出访埃及高级议会,红衣主教裴格乃多利(Pignedoli)还访问了沙特阿拉伯,会见费萨尔国王。卡扎菲执政后利比亚政府常与梵蒂冈展开对话,共同讨论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等问题。1995年一批杰出的阿拉伯穆斯林和基督教知识分子、宗教学者及从事公众事务的人士聚集贝鲁特,由中东教会委员会(The Middle East Council of Churches )承办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对话会议,会后建立了阿拉伯穆斯林—基督徒对话行动小组(The Arab Working Group on Muslim-Christian Dialogue),其成员来自黎巴嫩、叙利亚、埃及、约旦、巴勒斯坦、苏丹、阿联酋各国,他们通过致力于创造一个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共存的平等、自由、公正社会。穆斯林世界联盟与其他地区或国际教会组织开展不同级别的对话活动,并设置宗教事务部处理宗教间关系,穆斯林世界联盟秘书长阿布杜拉·奥玛尔·纳赛夫强调,与其他宗教的对话,可展示真正的伊斯兰教,消除其他宗教对伊斯兰教的误解。埃及开罗高级法院首席法官、著名穆斯林学者阿什马维(Muhammad Sa‘id al-Mshmawy)就不满于政府歧视基督教和科普特教会,批评当局沿用百余年之久的法令对新建基督教堂设置繁琐的审批手续,并积极推动穆斯林与基督教徒之间的友善关系。[3]
三、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几乎同时传入中国,唐初大秦国阿罗本把基督教聂斯托利派传入长安,获允建教堂,发展信徒,时称景教。与此同时阿拉伯、波斯使者与商人把伊斯兰教传入长安、广州等地,此时两个外来宗教在华夏大地根植,彼此之间鲜有交流。唐武宗灭佛,景教受到冲击,教堂与经籍被毁,以后景教在中原绝迹。伊斯兰教因被视为“大食法”而得以幸存,在中国默默根植,经过与本土文化的漫长“对话”与融合,逐渐形成具有中国文化特质的宗教体系。元代基督教(也里可温教)再次传入中国,在蒙古上层中传播并有贵族皈依。元代来华穆斯林人数激增,颇受元政府礼遇,在社会地位上仅次于蒙古人。元代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多与政治纠结在一起。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教义、学理层面的交流始于明末清初,马注、马德新等学者开始撰文分析两大宗教之异同。民国时期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交流较为频繁,面对当时的反宗教运动的压力,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精英曾致力于谋求回耶两教亲善的运动,后因战乱而中断,但两大宗教缔结的和谐关系,深为后人称道。
1.穆斯林学者对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异同的学术探讨
清初以来,马注、马德新、达浦生等穆斯林学者关注基督教并从学理层面予以阐述。被称作“回儒”的马注在其著作《清真指南》(成书于1683年)第六卷中对“天主”与“清真”进行比较后,得出二者名同实异之结论。云南学者马注曾游历北方诸省,并在北京生活过一段时间,对基督教的教义、教理有所了解,他指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承认真主的绝对存在,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对造物主均持崇拜之心,此系两大宗教的共同之处。马注同时提醒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两大宗教的核心理念 “天主”与“安拉”名同实异。在他看来,基督教所宣扬的耶稣兼有神性与人性的理念,违背了伊斯兰教“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的核心信仰,故援引儒、释、道三家思想加以批驳。(注:问:天主与清真何别?曰:名同而实不同。问:何谓不同?曰:彼虽认主而却非主,因所拜非主;吾教认主而即拜主,因不拜非主。耶稣亦主钦命圣人焉,何谓真主降身!若耶稣即系真主,则真经则可自降,不得谓受经于主。既受经于主,又焉敢自认为主?后人不揣,以为耶稣即真主之降身,岂不渺小真主而陷耶稣以大逆抗主之罪?信如此说,儒门当以孔子为上帝之降身,不拜上帝而拜孔子,孔子亦可以造化天地人神万物,而称儒门之天主矣;玄教三清一气,文昌即上帝化身,大略类此……(《清真指南》卷六,问答一百章),宁夏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影印版《回族和中国伊斯兰教古籍资料汇编·清真指南》。)
1864年云南著名学者、大阿訇马德新阅读《圣经》后,致信天主教某司铎,表达他对《圣经》、耶稣的认识及对基督教教义、信条的疑惑,请对方予以解答。马德新曾游土耳其、埃及等国近八年,1845年7月还与数十名犹太教徒共游圣城耶路撒冷。马德新高度赞赏《圣经》,赞其“谈理精深,立志诚笃”,是东方社会难得的智慧经典,可与儒家文化及伊斯兰教互为表里,并表示要撮其精华以注释《古兰经》。马德新认为,《圣经》所宣扬的天国后世的思想,赏善罚恶的思想,认主、拜主的思想,与伊斯兰教是一致的、共同的:“余教天敕之经亦载耶稣神奇感应,自初生至于升天,逢我教之人,皆称耶稣为大圣,无敢稍有轻慢 ”。[4]他同时看到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差异,并对基督教的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原罪、救赎等观念产生疑惑,故致函天主教司铎请其予以解答。
1945年著名阿訇达浦生在其《伊斯兰六书》中亦谈及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分歧,他从认主之道和获救之道两个方面加以阐析:
一,两教认主之道不同:基督教认主之中心,是“三位一体”。伊斯兰教认主之中心,是“独一无二”。(注:盖救世主之说,实由三位一体中演变而出。彼所谓“三位一体”者,以圣父为耶和华,圣子为耶稣,圣灵父子共有之三者,虽有父子之殊,其性则一也。换言之,即一灵二身,耶酥血肉有形之身,托耶和华清虚无形之灵而降生,分灵以降世,舍身以救人,故有救世主耶酥之说。伊斯兰教认主“独一无二”,除真主外,皆被造之仆,凡人绝不敢称主!穆圣乃真主之仆,真主之使者。遵真主所降之经,劝善止恶,报吉传诫而已矣。至于救世一节,皇皇真主赏罚自有权衡,托身救世之说,乃伊耶两教不同点一也。)
二,两教获救之道不同。余曾闻耶稣教某牧师云:“人生在世,须要相信基督耶稣是上帝之子,是救世主,苟能笃信‘三位一体’,即是耶酥门徒,既是耶酥门徒,即能获耶酥之救,将来死后即能跟随耶稣脱离火狱而进乐园,永享乐园中无疆之福。”(注:达浦生对此表示怀疑: 余闻是言,因未尝研习耶教,不敢乱道。不过某牧师所谓“只要信仰耶稣,即可得救,即可进乐园,享无疆之福”云云,余闻斯言,未敢深信。)……至伊斯兰教认主之中心有三:一曰信,二曰行,三曰诚是也。此三者,含有许多哲理……凡属穆民,欲获后世之救,在今世必须三者具备,缺一不可……故须三者具备,始能获救也。此伊耶两教不同之点二也。[5]269-270
显然,随着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交流活动的增多,穆斯林对基督教的认识渐趋理性。清代之前,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往来较少,穆斯林学者对基督教缺乏深入了解,误把“圣父、圣子和圣灵”之三位一体当作多神崇拜,从伊斯兰教严格的一神论出发,对基督教的上帝观进行激烈的抨击。与马注、马德新相比,民国年间的达浦生阿訇对基督教的认识,较前辈更客观,他把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根本差异归为“认主之道”和“获救之道”的不同,虽未准确地概括出两教之间的本质区别,但与前辈学者相比,显然更深一步。在达浦生看来,基督教所崇拜的上帝与伊斯兰教的安拉,“其性一也”。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一样,都崇拜独一无二的主,至高无上的主是宇宙和历史的创造者、审判者和统治者。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神学、教义学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体现在宇宙观、圣人观、人性论、后世说、复活说、末日审判和赏善罚恶的思想,以及社会伦理观等诸多方面。穆斯林学者对基督教及其与伊斯兰教之异同的认识,尽管带有一定的辩教色彩,但这种学理层面求同辨异的探讨,对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富有积极意义。
2.《回教考略》风波
1911年英国传教士季理斐著《回教考略》一书,“以耶稣教徒之眼光谈说回教”,称伊斯兰教“附会耶稣”,“无非托古以自立”;将伊斯兰教的对外传播与阿拉伯帝国的对外政治、军事扩张相混淆,称穆斯林“恃强好斗”;对穆罕默德先知亦多诽谤之言。《回教考略》经在华基督教会翻印后传入各地清真寺,引起穆斯林激愤。上海一位穆斯林撰写《正道溯源》严厉批评基督教会,孙德春在《据理质证》序言中也批评教会“印刷小册,便寄各地寺院及回教人士。或任意攻击,或从事诱惑,破坏信仰,无所不用其极” [4]序言。
北京和上海的著名阿訇则采取较为温和的态度,与教会交涉,和基督教会一起妥善化解了矛盾,很快平息了这场风波。1914年王静斋阿訇本着“重和平而以真理为断” 的精神,节译印度学者赖哈麦图拉的著作《抑祝哈尔汉格》一书(注:又名《回耶辩真》,此书系19世纪中叶印度穆斯林对旅居印度的基督教牧师帆德尔《若密札奴拉汉各》一书的回应,也是对1854年4月穆斯林学者和基督教传教士在阿克拜尔阿巴德城公开辩论的记录,主要阐述新旧约之变更、《古兰经》经文之废止、基督教三位一体等五个问题。),对原著中印度穆斯林学者的激烈言辞和两教互相指摘的内容“概置不译”。王静斋希望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信众互相了解、互相尊重。[6] 上海的哈德成阿訇前往尚贤堂拜访李佳白(注:李佳白,又译为吉尔伯特.里德(Gilbert Reid),1857~1927年,美国传教士,在华传播基督教长达40余年。 1897年在北京创立传播基督教文化思想的机构尚贤堂,英意为“中国国际学会”,1900年被义和团烧毁,1903年李佳白来上海重建尚贤堂,邀章太炎、太虚等社会名流与宗教领袖演说、讲经,尚贤堂成为各宗教交流传播之中心。),他旁征博引,条引书中乖谬诸事,一一批驳。李佳白态度诚恳,赔礼致歉并焚书毁板,于是风波顿息。
《回教考略》风波的妥善解决,彰显了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界的开放胸襟和宽容精神及通过和平方式化解矛盾的睿智,为后来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进一步交流铺平了道路。
3.基督教对西北穆斯林传播福音
鸦片战争之后,基督教传教士在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深入中国内地和边疆地区传播福音。一些传教士带着浓厚的宣教意识主动接触中国的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有计划地向中国穆斯林传教。(注:Samuel M. Zwemer(1867-1952年)是基督教会向穆斯林宣教的代表人物,他向阿拉伯半岛和波斯湾地区的穆斯林传播福音达十余年之久,著有《朝向基督的伊斯兰教》等多部关于伊斯兰教的作品。ZWEMER极力主张并鼓励传教士向中国穆斯林布道。参见松本真澄:现代中国伊斯兰与基督教的和睦共处——宗教对话中的胡籁明·胡理门,《郑和下西洋与文明对话国际研讨会论文汇编》,2005年。)
1877年中国内地会在陕西设立传教点,之后内地会传教士到宁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地宣教。在伊斯兰世界传道十余年的萨默尔·兹维默(Samuel M. Zwemer)特别强调在中国穆斯林中传教的重要性,在其鼓励下,伊萨·梅盛(Isaac Mason)夫妇等传教士前往西北穆斯林地区传播福音。基督教会还成立“中华穆斯林之友会”,意在联合“穆斯林的所有基督教朋友为向穆斯林布道而祈祷和工作”[7]。传教士在穆斯林地区建教堂、办学校、设诊所,散发阿拉伯语的《圣经》,向穆斯林传播福音,历经数十年,约有四十名穆斯林改宗基督教。[8]由于伊斯兰教在中国西北地区有千余年的历史,有众多的信仰者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加之中亚和西亚伊斯兰教之强大力量,那些在中国西北感化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传教士开始反思基督教对待其他宗教的态度,甚至逐渐放弃了对中国穆斯林的宣教主义立场,改变了基督教的教义高于伊斯兰的想法和主张。[9]
4.回耶亲善运动
回耶两教的关系,异于其他宗教。《古兰经》昭示,穆罕默德先知是延续易卜拉欣、摩西、尔撒的启示,换言之,就是一贯的教道。对此,马松亭阿訇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作出了独创的解读,他认为,凡耶教的先知,就是回教的先知……世界上多一半的优秀民族,隶属于两个同出一派的宗教旗帜之下,所以谋回耶两教的亲善,即是谋世界各宗教民族之亲善,是谋全人类之友善。而(回耶)两教亲善的途径如何呢?我想第一步须由互相谅解、互相研究始……致力于宗教运动,特别是致力于回耶两教亲善的运动,暨提高回教民族地位,是致力大同的途径。(注:1933年马松亭阿訇应胡籁明之邀在基督教华语学校的演讲词。)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交流愈加频繁,马松亭、王静斋等穆斯林学者与基督教传教士以及信奉基督教的汉族学者结下深厚友谊,在北京、上海、开封等地,阿訇和穆斯林学者还应邀到基督教会演讲,全国各地的穆斯林刊物纷纷介绍基督教。《月华》、《成师月刊》(成达师范学校校刊)、《中国回教学会月刊》、《震宗报》、《天方学理月刊》、《云南清真铎报》、《回民》、《穆民》、《正道》、《清真周刊》、《伊斯兰学生杂志》等穆斯林刊物刊发文章,或介绍基督教教义与经典(注:如《月华》、《天方学理月刊》载“由基督教徒的信条说到他们的圣经”,“读《马太》以后”,“十字架与赎罪”等。),或阐明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异同(注:如“回耶和平观的比较”,“《古兰》与新旧约”、“穆罕默德与耶稣之比较”等。),或介绍国外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关系 (注:如“埃及回教徒护教运动”,“(埃及)反耶运动之评价及其他”等。),或著文批驳歪曲伊斯兰教的著作(注:如“驳《宗教问答》”、“漫驳《回教考略》”等。)。1929年《天方学理月刊》第十五期还以“回耶辩真”专号集中讨论两教关系。
马松亭等阿訇和穆斯林学者还与基督教友人共同致力于开展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亲善运动,并对中国基督教的蓬勃发展及基督教会开展的社会福利事业予以高度评价。王静斋认为“世界各教皆负有维系人心、补助法律所不及之责”,且充分肯定基督教会开展的慈善事业:“若基督教者,刻下虽受科学之影响,然仍如奇花怒放,芳草横生,举凡慈善机关,公益组合,无一非博爱主义之表现,亦且与发展教务有所辅焉。”[6]序言中国伊斯兰教经过清代之摧残、压抑,呈衰落之局面,而基督教在国际、国内的发展速度之快,社会参与之广,影响之大,已远远超过伊斯兰教。王静斋阿訇对基督教徒的爱教热忱和真诚信仰深表“满腔之同情与十分之敬意”。致力于向穆斯林传播福音的雷曼·豪沃(Lyman Hoover)同北平的穆斯林学者和阿訇建立了友好的关系,他每周到东四清真寺学习两个小时的阿拉伯语,并为成达师范即将派往埃及爱资哈尔大学的青年学生补习英语,与成达师范师生的友好往来使他认识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彼此理解的重要性。在雷曼·豪沃的努力下,马松亭、马善亭、达浦生等人应邀为基督教友演讲,介绍伊斯兰教。1932年北平基督教传教协会邀请花市清真寺阿訇马善亭(1882~1943)举办伊斯兰教讲座。1933年马松亭应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之邀,在北平基督教青年会礼堂作《回教与人生》之演讲,对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发起的宗教宣传运动(注:其宗旨是“联合各宗教的学者,讲演各教关于人生的精义,使社会上的人们任便选择,任便研究,使宗教真理由此而光大,社会思想日进于大同”。)予以高度赞赏,称之为“伟大而普济的举动”。他向八百多位听众阐述了伊斯兰的基本信仰及伊斯兰教对人生的贡献等问题。(注:马松亭指出:回教是入世的,非出世的;是治世的,非弃世的;是进化的,非退化的;是乐观的,非悲观的;是顺性的,非戕性的;是发挥本能的,不是汩没本能的;以超脱的精神,指导人们的精神生活;以进取的、负责的态度,来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同情的立场、经济的原则,来指导人们的物质生活;对于人生全部,有极大的贡献。)次日,基督教青年会部分成员参观东四牌楼清真寺(今东四清真寺),受到赵振武、刘柏石及谢晋卿、马自成、庞士谦等阿訇的热情接待。(注:参见《月华》第五卷第三十五期。)
在两教精英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关系愈加密切。中国穆斯林反抗帝国主义和谋求民族解放的革命,得到了基督教界的支持。雷曼·豪沃欣赏中国伊斯兰教的宽容和活力,钦佩中国穆斯林的爱国热忱和勇敢精神,支持中国穆斯林的抗日行为并向西方媒体进行了如实报道。[10]
四、结语
综观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历史关系,以及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可有以下几点启示:第一,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既有冲突、矛盾、对立的历史,也有和平相处、彼此尊重、相互协作、互相依存的历史。当代社会历史环境下,引导民众了解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颇有意义。第二,历史上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开展的求同辨异的学术探讨,对促进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富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两大宗教信仰者和谐相处。第三,妥善解决矛盾与分歧,彰显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界的开放胸襟和宽容精神,通过和平方式化解矛盾,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进一步交流铺平了道路。这对处理当代国际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关系颇有借鉴意义。第四,放弃宣教主义立场,平等看待其他宗教,是构建宗教间和谐关系的根本前提,也是不同宗教信仰者彼此欣赏、互相交流、共同担负历史使命的基本保障。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同属启示宗教,有共同的先知传统,但就其核心信仰而言,尚有许多不同之处,需要彼此加深了解、彼此尊重。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并存的现象日益普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人类的相互依存关系日益密切。不同文明之间、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尤为重要。考查历史,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既有矛盾、纷争的历史,亦有和平共处、相互交融的经历。历史上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沟通、交流活动,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成功经验,可为当代建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和谐关系提供借鉴意义。
作者: 杨桂萍
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吗?拜占庭与阿拉伯争夺领地的战争,十字军东侵,奥斯曼帝国对欧洲的进攻,西方对伊斯兰世界的殖民统治,超级大国在中东的霸权,伊拉克战争,加之由西方控制的媒体的大肆渲染,不断强化着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的对抗乃至仇恨。这一切让人们淡忘了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曾经和谐共处的历史,也使伊斯兰教和基督教这两个有着共同“先知传统”、共同历史责任的天启宗教,难以携手一道解决当代人类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历史上阿拉伯世界的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的关系,既有冲突、矛盾、对立的一面,也有和平相处、彼此尊重、相互协作、互相依存的一面。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乃至近代中国穆斯林精英处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关系的具体实践,均可为当代建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和谐关系提供借鉴意义。
一、《古兰经》有关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关系的论述
伊斯兰教所蕴涵的宽容理念和普世精神是穆斯林与基督徒和谐相处的思想基础。《古兰经》经文对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关系的教导,经过创造性的诠释,可为穆斯林与基督教徒互相尊重、彼此亲善提供经典依据。伊斯兰教认为,安拉的启示不仅降与穆斯林,而且降与全人类。安拉曾向诸多民族派遣过使者,故各民族的使者、先知、圣人都应得到尊重。“除依最优的方式外,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你们应当说: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的主和你们的主是同一个主,我们是归顺他的。”(注:本文所引《古兰经》经文均出自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古兰经》多次提到麦尔彦(玛丽亚)、尔撒(耶稣)和基督教徒,对基督教徒有积极的评价,称其为最亲近信道者的人,“你必定发现,对于信道者最亲近的是自称基督教徒的人;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牧师和僧侣,还因为他们不自大。”(5:82)经文对麦尔彦和尔撒给予高度肯定和赞赏,将麦尔彦描绘为受人尊重的形象,“是顺命的、有操守的”(66:12),是高于各族妇女的(3:42),《古兰经》第十九章以麦尔彦为章名。《古兰经》称基督教的耶稣(即尔撒)是与易卜拉欣一脉相承的使者,是历史上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先知,尔撒的出生“是一项神迹”,他具有超凡的能力,如“在摇篮中和人说话”、“治愈族人中的瞎子”、“治愈麻风病人”和“使族中死者复活”(3:46,49;5:110)。尔撒奉命弘扬宗教,被赐予经典(福音书)和智慧,尔撒的生、死与复活都受到安拉的赐福,得享两世的尊荣。
《古兰经》对基督教“三位一体”等教义亦有批评、驳斥:“昧主的人说,安拉就是玛利亚之子耶稣”,“昧主的人说安拉就是三位一体”,《古兰经》反复强调尔撒只是安拉的使者,“不是主”,“不是安拉的儿子”,是人不是神,强调把安拉的仆人当作主是大罪,尔撒未死在十字架上(3:42; 3:46,49; 5:110;3:45) 。对于基督教徒,经文在肯定其信守经典、温和中正、最接近与喜爱伊斯兰的同时(5:46-47,66,82-84),批评唯有基督教徒才能获救的思想。
根据《古兰经》的精神,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具有崇奉唯一主的共同信仰基础,拥有共同的“先知传统”,有共同的经典。“有经的人啊!要你们归纳到彼此间一句共同的话,那就是我们只拜真主,不举一事给他做匹偶,我们彼此不舍去真主另举一主”(3:64)。作为伊斯兰文化和穆斯林社会伟大法典(great code)的《古兰经》,其历史影响非同寻常。创造性地诠释《古兰经》经文,引导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彼此尊重对方的信仰,和谐共处,这是当代宗教界人士和学者共同的使命。
二、对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关系的历史考察
公元313年拜占庭帝国以基督教为国教后,利用传播基督教的名义扩张其势力,以对峙劲敌萨珊王朝。基督教传教士深入阿拉伯半岛建立教堂,到阿拉伯各市场传布福音,少数阿拉伯人接受基督教,有的还建立修道院,出家修行。传入阿拉伯半岛的基督教多为聂斯托利派及雅各派,聂斯托利派盛行于希拉地区,雅各派盛行于叙利亚,纳季兰是基督教在阿拉伯最重要的传播区域。
穆罕默德先知传播伊斯兰教之前,麦加等地那就有基督教传教士和教徒。先知的弟子台米姆·达里,原是基督教徒,信奉伊斯兰教后,能叙述很多关于魔鬼、死神、天堂、火狱等故事和传说。[1]伊斯兰教兴起后,穆斯林称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为“有经人”,承认其经典是神圣的、天启的。622年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共同组成的麦地那公社是个多信仰、多民族的共同体,《麦地那宪章》确立了建立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共同体的原则。四大哈里发时期,穆斯林领地扩大,穆斯林所征服的埃及、马格里布、西班牙、叙利亚等地,受基督教影响较深。被占领区的有经人——包括犹太教徒、基督教徒、萨比教徒以及琐罗亚斯德和印度教徒——成为顺民(Dhimmi),成年男性需要缴纳人丁税。顺民可自主管理社区内部事务,自由实践宗教,其生命、荣誉、财富、信仰和神龛均受保护。
倭马亚王朝沿袭前朝政策,允许“顺民”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首都大马士革不少学者信奉基督教,帝国官僚机构任用基督教徒担任官职,王公贵族延聘基督教徒担任家庭教师以培养穆斯林子弟。不少基督教徒与穆斯林一起,翻译并详细阐述了希腊、罗马、波斯、印度的科学、哲学、医学和宗教典籍,其中包括《圣经》。在叙利亚等地,穆斯林与基督教徒混居,清真寺与基督教堂毗连,穆斯林与基督教学者互相争论,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相互影响,促进了伊斯兰教义学和哲学的发展。伊本·朱莱吉等基督教徒改信伊斯兰教后从事学术研究,用基督教历史、传说、思想注释《古兰经》,曾经影响了穆斯林经注学家伊本·泰伯里。
阿拔斯王朝时期,曾有歧视、迫害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情况发生,如哈里发哈基姆规定基督徒不得骑马、不能雇佣穆斯林等。尽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有许多共同的神学根据和信仰,但穆斯林与基督徒的关系有时却被冲突所笼罩,因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王国的军队和传教士为了争夺权力和灵魂而互相争斗。[2]一系列政治、军事冲突导致了双方的对峙,也改变了早期形成的友好关系。7世纪拜占庭帝国与穆斯林军队的交锋,11~13世纪的十字军东征,对穆斯林和基督徒的关系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阿拉伯世界的宗教宽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迁而改变。13世纪之后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间在宗教层面的关系多从属于经济和政治利益。近现代,阿拉伯世界遭到西方殖民统治,基督教传教士借助政治、军事力量在阿拉伯世界不遗余力地传播福音更招致穆斯林的普遍反感,20世纪三十年代,埃及、突尼斯等国穆斯林民族主义运动高涨,人们纷纷掀起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斗争,开展反耶运动,以抗议传教士诱使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行为。
综观数百年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历史,哈里发对基督教的政策是宽容的,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关系总体上是友善的。艾哈迈德·爱敏认为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对持有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特别是具有天启经典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可能是最为宽容的国家。穆斯林可以迎娶有天启经典的妇女为妻,穆斯林与犹太教徒和督教徒早已有了血缘上的融合。随着商业、军事和学术交往的增多,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活动有了较大的发展,穆斯林能公正对待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其中有些人还受到重用。当时逊尼派教法规定:凡没有血缘继承人的各教派的教徒,死后可将遗产交给该派教友继承。对基督教徒因没有继承人而应上缴的遗产,会交给死者的教友。伊斯兰教历4世纪初,仅巴格达一地就有大约5万基督教徒。基督教徒担任医生和书记官,有的还在军队总部任职,基督教修道院遍布帝国各地。景教徒在犹太教徒的帮助下,在容迪沙普尔建立了一座医学院,在哈里发的支持下研究医学、物理、化学和天文学以及逻辑学和神学。不少基督教学者投身于翻译活动,如哈里发拉希德时代,叙利亚基督教徒约翰·本·玛斯维在智慧宫翻译希腊书籍。基督教徒、犹太教徒与穆斯林一道就读于科尔多瓦大学(建于968年)和开罗大学(建于972年),并对西欧大学的发展(如建于1150年的巴黎大学、建于1119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战后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界开始合作,建立合作组织,开展对话会议,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开罗建立的宗教友爱协会(Association for Religious Fraternity),与基督教积极开展交流活动。1948年以色列建国导致上百万巴勒斯坦难民涌入黎巴嫩和叙利亚,穆斯林联合中东的基督教会,为巴勒斯坦声张正义。1954年穆斯林与基督徒在黎巴嫩召开会议,讨论唯物主义、共产主义影响不断增强及其对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冲击等问题。20世纪七十年代建立的伊斯兰—基督教对话组织(Groupe de Recherches Islamo-Chrétien)在突尼斯、摩洛哥、法国和比利时都有分支机构,每年召开会议讨论公平、正义及信仰问题;此外,黎巴嫩的基督教—穆斯林联合组织积极致力于各地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对话活动,参与者有基督教各教会,也有伊斯兰教的逊尼派、什叶派、德鲁兹等教派。1974年,伊斯兰世界联盟学者代表团前往欧洲,在巴黎、日内瓦、梵蒂冈、斯特拉斯堡,与欧洲议会、人权组织、教会等团体,就人权、妇女权益、环境保护、宗教对话、世界和平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对话和交流。同年罗马教廷派遣访问团出访埃及高级议会,红衣主教裴格乃多利(Pignedoli)还访问了沙特阿拉伯,会见费萨尔国王。卡扎菲执政后利比亚政府常与梵蒂冈展开对话,共同讨论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等问题。1995年一批杰出的阿拉伯穆斯林和基督教知识分子、宗教学者及从事公众事务的人士聚集贝鲁特,由中东教会委员会(The Middle East Council of Churches )承办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对话会议,会后建立了阿拉伯穆斯林—基督徒对话行动小组(The Arab Working Group on Muslim-Christian Dialogue),其成员来自黎巴嫩、叙利亚、埃及、约旦、巴勒斯坦、苏丹、阿联酋各国,他们通过致力于创造一个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共存的平等、自由、公正社会。穆斯林世界联盟与其他地区或国际教会组织开展不同级别的对话活动,并设置宗教事务部处理宗教间关系,穆斯林世界联盟秘书长阿布杜拉·奥玛尔·纳赛夫强调,与其他宗教的对话,可展示真正的伊斯兰教,消除其他宗教对伊斯兰教的误解。埃及开罗高级法院首席法官、著名穆斯林学者阿什马维(Muhammad Sa‘id al-Mshmawy)就不满于政府歧视基督教和科普特教会,批评当局沿用百余年之久的法令对新建基督教堂设置繁琐的审批手续,并积极推动穆斯林与基督教徒之间的友善关系。[3]
三、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几乎同时传入中国,唐初大秦国阿罗本把基督教聂斯托利派传入长安,获允建教堂,发展信徒,时称景教。与此同时阿拉伯、波斯使者与商人把伊斯兰教传入长安、广州等地,此时两个外来宗教在华夏大地根植,彼此之间鲜有交流。唐武宗灭佛,景教受到冲击,教堂与经籍被毁,以后景教在中原绝迹。伊斯兰教因被视为“大食法”而得以幸存,在中国默默根植,经过与本土文化的漫长“对话”与融合,逐渐形成具有中国文化特质的宗教体系。元代基督教(也里可温教)再次传入中国,在蒙古上层中传播并有贵族皈依。元代来华穆斯林人数激增,颇受元政府礼遇,在社会地位上仅次于蒙古人。元代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多与政治纠结在一起。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教义、学理层面的交流始于明末清初,马注、马德新等学者开始撰文分析两大宗教之异同。民国时期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交流较为频繁,面对当时的反宗教运动的压力,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精英曾致力于谋求回耶两教亲善的运动,后因战乱而中断,但两大宗教缔结的和谐关系,深为后人称道。
1.穆斯林学者对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异同的学术探讨
清初以来,马注、马德新、达浦生等穆斯林学者关注基督教并从学理层面予以阐述。被称作“回儒”的马注在其著作《清真指南》(成书于1683年)第六卷中对“天主”与“清真”进行比较后,得出二者名同实异之结论。云南学者马注曾游历北方诸省,并在北京生活过一段时间,对基督教的教义、教理有所了解,他指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承认真主的绝对存在,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对造物主均持崇拜之心,此系两大宗教的共同之处。马注同时提醒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两大宗教的核心理念 “天主”与“安拉”名同实异。在他看来,基督教所宣扬的耶稣兼有神性与人性的理念,违背了伊斯兰教“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的核心信仰,故援引儒、释、道三家思想加以批驳。(注:问:天主与清真何别?曰:名同而实不同。问:何谓不同?曰:彼虽认主而却非主,因所拜非主;吾教认主而即拜主,因不拜非主。耶稣亦主钦命圣人焉,何谓真主降身!若耶稣即系真主,则真经则可自降,不得谓受经于主。既受经于主,又焉敢自认为主?后人不揣,以为耶稣即真主之降身,岂不渺小真主而陷耶稣以大逆抗主之罪?信如此说,儒门当以孔子为上帝之降身,不拜上帝而拜孔子,孔子亦可以造化天地人神万物,而称儒门之天主矣;玄教三清一气,文昌即上帝化身,大略类此……(《清真指南》卷六,问答一百章),宁夏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影印版《回族和中国伊斯兰教古籍资料汇编·清真指南》。)
1864年云南著名学者、大阿訇马德新阅读《圣经》后,致信天主教某司铎,表达他对《圣经》、耶稣的认识及对基督教教义、信条的疑惑,请对方予以解答。马德新曾游土耳其、埃及等国近八年,1845年7月还与数十名犹太教徒共游圣城耶路撒冷。马德新高度赞赏《圣经》,赞其“谈理精深,立志诚笃”,是东方社会难得的智慧经典,可与儒家文化及伊斯兰教互为表里,并表示要撮其精华以注释《古兰经》。马德新认为,《圣经》所宣扬的天国后世的思想,赏善罚恶的思想,认主、拜主的思想,与伊斯兰教是一致的、共同的:“余教天敕之经亦载耶稣神奇感应,自初生至于升天,逢我教之人,皆称耶稣为大圣,无敢稍有轻慢 ”。[4]他同时看到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差异,并对基督教的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原罪、救赎等观念产生疑惑,故致函天主教司铎请其予以解答。
1945年著名阿訇达浦生在其《伊斯兰六书》中亦谈及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分歧,他从认主之道和获救之道两个方面加以阐析:
一,两教认主之道不同:基督教认主之中心,是“三位一体”。伊斯兰教认主之中心,是“独一无二”。(注:盖救世主之说,实由三位一体中演变而出。彼所谓“三位一体”者,以圣父为耶和华,圣子为耶稣,圣灵父子共有之三者,虽有父子之殊,其性则一也。换言之,即一灵二身,耶酥血肉有形之身,托耶和华清虚无形之灵而降生,分灵以降世,舍身以救人,故有救世主耶酥之说。伊斯兰教认主“独一无二”,除真主外,皆被造之仆,凡人绝不敢称主!穆圣乃真主之仆,真主之使者。遵真主所降之经,劝善止恶,报吉传诫而已矣。至于救世一节,皇皇真主赏罚自有权衡,托身救世之说,乃伊耶两教不同点一也。)
二,两教获救之道不同。余曾闻耶稣教某牧师云:“人生在世,须要相信基督耶稣是上帝之子,是救世主,苟能笃信‘三位一体’,即是耶酥门徒,既是耶酥门徒,即能获耶酥之救,将来死后即能跟随耶稣脱离火狱而进乐园,永享乐园中无疆之福。”(注:达浦生对此表示怀疑: 余闻是言,因未尝研习耶教,不敢乱道。不过某牧师所谓“只要信仰耶稣,即可得救,即可进乐园,享无疆之福”云云,余闻斯言,未敢深信。)……至伊斯兰教认主之中心有三:一曰信,二曰行,三曰诚是也。此三者,含有许多哲理……凡属穆民,欲获后世之救,在今世必须三者具备,缺一不可……故须三者具备,始能获救也。此伊耶两教不同之点二也。[5]269-270
显然,随着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交流活动的增多,穆斯林对基督教的认识渐趋理性。清代之前,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往来较少,穆斯林学者对基督教缺乏深入了解,误把“圣父、圣子和圣灵”之三位一体当作多神崇拜,从伊斯兰教严格的一神论出发,对基督教的上帝观进行激烈的抨击。与马注、马德新相比,民国年间的达浦生阿訇对基督教的认识,较前辈更客观,他把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根本差异归为“认主之道”和“获救之道”的不同,虽未准确地概括出两教之间的本质区别,但与前辈学者相比,显然更深一步。在达浦生看来,基督教所崇拜的上帝与伊斯兰教的安拉,“其性一也”。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一样,都崇拜独一无二的主,至高无上的主是宇宙和历史的创造者、审判者和统治者。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神学、教义学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体现在宇宙观、圣人观、人性论、后世说、复活说、末日审判和赏善罚恶的思想,以及社会伦理观等诸多方面。穆斯林学者对基督教及其与伊斯兰教之异同的认识,尽管带有一定的辩教色彩,但这种学理层面求同辨异的探讨,对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富有积极意义。
2.《回教考略》风波
1911年英国传教士季理斐著《回教考略》一书,“以耶稣教徒之眼光谈说回教”,称伊斯兰教“附会耶稣”,“无非托古以自立”;将伊斯兰教的对外传播与阿拉伯帝国的对外政治、军事扩张相混淆,称穆斯林“恃强好斗”;对穆罕默德先知亦多诽谤之言。《回教考略》经在华基督教会翻印后传入各地清真寺,引起穆斯林激愤。上海一位穆斯林撰写《正道溯源》严厉批评基督教会,孙德春在《据理质证》序言中也批评教会“印刷小册,便寄各地寺院及回教人士。或任意攻击,或从事诱惑,破坏信仰,无所不用其极” [4]序言。
北京和上海的著名阿訇则采取较为温和的态度,与教会交涉,和基督教会一起妥善化解了矛盾,很快平息了这场风波。1914年王静斋阿訇本着“重和平而以真理为断” 的精神,节译印度学者赖哈麦图拉的著作《抑祝哈尔汉格》一书(注:又名《回耶辩真》,此书系19世纪中叶印度穆斯林对旅居印度的基督教牧师帆德尔《若密札奴拉汉各》一书的回应,也是对1854年4月穆斯林学者和基督教传教士在阿克拜尔阿巴德城公开辩论的记录,主要阐述新旧约之变更、《古兰经》经文之废止、基督教三位一体等五个问题。),对原著中印度穆斯林学者的激烈言辞和两教互相指摘的内容“概置不译”。王静斋希望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信众互相了解、互相尊重。[6] 上海的哈德成阿訇前往尚贤堂拜访李佳白(注:李佳白,又译为吉尔伯特.里德(Gilbert Reid),1857~1927年,美国传教士,在华传播基督教长达40余年。 1897年在北京创立传播基督教文化思想的机构尚贤堂,英意为“中国国际学会”,1900年被义和团烧毁,1903年李佳白来上海重建尚贤堂,邀章太炎、太虚等社会名流与宗教领袖演说、讲经,尚贤堂成为各宗教交流传播之中心。),他旁征博引,条引书中乖谬诸事,一一批驳。李佳白态度诚恳,赔礼致歉并焚书毁板,于是风波顿息。
《回教考略》风波的妥善解决,彰显了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界的开放胸襟和宽容精神及通过和平方式化解矛盾的睿智,为后来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进一步交流铺平了道路。
3.基督教对西北穆斯林传播福音
鸦片战争之后,基督教传教士在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深入中国内地和边疆地区传播福音。一些传教士带着浓厚的宣教意识主动接触中国的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有计划地向中国穆斯林传教。(注:Samuel M. Zwemer(1867-1952年)是基督教会向穆斯林宣教的代表人物,他向阿拉伯半岛和波斯湾地区的穆斯林传播福音达十余年之久,著有《朝向基督的伊斯兰教》等多部关于伊斯兰教的作品。ZWEMER极力主张并鼓励传教士向中国穆斯林布道。参见松本真澄:现代中国伊斯兰与基督教的和睦共处——宗教对话中的胡籁明·胡理门,《郑和下西洋与文明对话国际研讨会论文汇编》,2005年。)
1877年中国内地会在陕西设立传教点,之后内地会传教士到宁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地宣教。在伊斯兰世界传道十余年的萨默尔·兹维默(Samuel M. Zwemer)特别强调在中国穆斯林中传教的重要性,在其鼓励下,伊萨·梅盛(Isaac Mason)夫妇等传教士前往西北穆斯林地区传播福音。基督教会还成立“中华穆斯林之友会”,意在联合“穆斯林的所有基督教朋友为向穆斯林布道而祈祷和工作”[7]。传教士在穆斯林地区建教堂、办学校、设诊所,散发阿拉伯语的《圣经》,向穆斯林传播福音,历经数十年,约有四十名穆斯林改宗基督教。[8]由于伊斯兰教在中国西北地区有千余年的历史,有众多的信仰者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加之中亚和西亚伊斯兰教之强大力量,那些在中国西北感化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传教士开始反思基督教对待其他宗教的态度,甚至逐渐放弃了对中国穆斯林的宣教主义立场,改变了基督教的教义高于伊斯兰的想法和主张。[9]
4.回耶亲善运动
回耶两教的关系,异于其他宗教。《古兰经》昭示,穆罕默德先知是延续易卜拉欣、摩西、尔撒的启示,换言之,就是一贯的教道。对此,马松亭阿訇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作出了独创的解读,他认为,凡耶教的先知,就是回教的先知……世界上多一半的优秀民族,隶属于两个同出一派的宗教旗帜之下,所以谋回耶两教的亲善,即是谋世界各宗教民族之亲善,是谋全人类之友善。而(回耶)两教亲善的途径如何呢?我想第一步须由互相谅解、互相研究始……致力于宗教运动,特别是致力于回耶两教亲善的运动,暨提高回教民族地位,是致力大同的途径。(注:1933年马松亭阿訇应胡籁明之邀在基督教华语学校的演讲词。)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交流愈加频繁,马松亭、王静斋等穆斯林学者与基督教传教士以及信奉基督教的汉族学者结下深厚友谊,在北京、上海、开封等地,阿訇和穆斯林学者还应邀到基督教会演讲,全国各地的穆斯林刊物纷纷介绍基督教。《月华》、《成师月刊》(成达师范学校校刊)、《中国回教学会月刊》、《震宗报》、《天方学理月刊》、《云南清真铎报》、《回民》、《穆民》、《正道》、《清真周刊》、《伊斯兰学生杂志》等穆斯林刊物刊发文章,或介绍基督教教义与经典(注:如《月华》、《天方学理月刊》载“由基督教徒的信条说到他们的圣经”,“读《马太》以后”,“十字架与赎罪”等。),或阐明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异同(注:如“回耶和平观的比较”,“《古兰》与新旧约”、“穆罕默德与耶稣之比较”等。),或介绍国外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关系 (注:如“埃及回教徒护教运动”,“(埃及)反耶运动之评价及其他”等。),或著文批驳歪曲伊斯兰教的著作(注:如“驳《宗教问答》”、“漫驳《回教考略》”等。)。1929年《天方学理月刊》第十五期还以“回耶辩真”专号集中讨论两教关系。
马松亭等阿訇和穆斯林学者还与基督教友人共同致力于开展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亲善运动,并对中国基督教的蓬勃发展及基督教会开展的社会福利事业予以高度评价。王静斋认为“世界各教皆负有维系人心、补助法律所不及之责”,且充分肯定基督教会开展的慈善事业:“若基督教者,刻下虽受科学之影响,然仍如奇花怒放,芳草横生,举凡慈善机关,公益组合,无一非博爱主义之表现,亦且与发展教务有所辅焉。”[6]序言中国伊斯兰教经过清代之摧残、压抑,呈衰落之局面,而基督教在国际、国内的发展速度之快,社会参与之广,影响之大,已远远超过伊斯兰教。王静斋阿訇对基督教徒的爱教热忱和真诚信仰深表“满腔之同情与十分之敬意”。致力于向穆斯林传播福音的雷曼·豪沃(Lyman Hoover)同北平的穆斯林学者和阿訇建立了友好的关系,他每周到东四清真寺学习两个小时的阿拉伯语,并为成达师范即将派往埃及爱资哈尔大学的青年学生补习英语,与成达师范师生的友好往来使他认识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彼此理解的重要性。在雷曼·豪沃的努力下,马松亭、马善亭、达浦生等人应邀为基督教友演讲,介绍伊斯兰教。1932年北平基督教传教协会邀请花市清真寺阿訇马善亭(1882~1943)举办伊斯兰教讲座。1933年马松亭应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之邀,在北平基督教青年会礼堂作《回教与人生》之演讲,对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发起的宗教宣传运动(注:其宗旨是“联合各宗教的学者,讲演各教关于人生的精义,使社会上的人们任便选择,任便研究,使宗教真理由此而光大,社会思想日进于大同”。)予以高度赞赏,称之为“伟大而普济的举动”。他向八百多位听众阐述了伊斯兰的基本信仰及伊斯兰教对人生的贡献等问题。(注:马松亭指出:回教是入世的,非出世的;是治世的,非弃世的;是进化的,非退化的;是乐观的,非悲观的;是顺性的,非戕性的;是发挥本能的,不是汩没本能的;以超脱的精神,指导人们的精神生活;以进取的、负责的态度,来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同情的立场、经济的原则,来指导人们的物质生活;对于人生全部,有极大的贡献。)次日,基督教青年会部分成员参观东四牌楼清真寺(今东四清真寺),受到赵振武、刘柏石及谢晋卿、马自成、庞士谦等阿訇的热情接待。(注:参见《月华》第五卷第三十五期。)
在两教精英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关系愈加密切。中国穆斯林反抗帝国主义和谋求民族解放的革命,得到了基督教界的支持。雷曼·豪沃欣赏中国伊斯兰教的宽容和活力,钦佩中国穆斯林的爱国热忱和勇敢精神,支持中国穆斯林的抗日行为并向西方媒体进行了如实报道。[10]
四、结语
综观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历史关系,以及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经验,可有以下几点启示:第一,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既有冲突、矛盾、对立的历史,也有和平相处、彼此尊重、相互协作、互相依存的历史。当代社会历史环境下,引导民众了解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历史,颇有意义。第二,历史上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开展的求同辨异的学术探讨,对促进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富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两大宗教信仰者和谐相处。第三,妥善解决矛盾与分歧,彰显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界的开放胸襟和宽容精神,通过和平方式化解矛盾,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进一步交流铺平了道路。这对处理当代国际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关系颇有借鉴意义。第四,放弃宣教主义立场,平等看待其他宗教,是构建宗教间和谐关系的根本前提,也是不同宗教信仰者彼此欣赏、互相交流、共同担负历史使命的基本保障。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同属启示宗教,有共同的先知传统,但就其核心信仰而言,尚有许多不同之处,需要彼此加深了解、彼此尊重。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并存的现象日益普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人类的相互依存关系日益密切。不同文明之间、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尤为重要。考查历史,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既有矛盾、纷争的历史,亦有和平共处、相互交融的经历。历史上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沟通、交流活动,中国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谐共处的成功经验,可为当代建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和谐关系提供借鉴意义。
作者: 杨桂萍
信仰伊斯兰的现实作用
伊斯兰的使命就在于树人类的道德规范,唤醒人类的内心良知,提高人类的思想品德素质,造就社会需要的优秀人类群体。
伊斯兰的信仰支径由“信仰构成”。“信仰价值”。“信仰建设”三部分组成。
一、信仰构成
伊斯兰教信仰是伊斯兰教义的总纲,学者们将它概括为“内心诚信,口舌招认、身体力行”的统一形式。伊斯兰教的信仰要求信士“信仰真主”并能够“付诸实践”,也就是说,伊斯兰教的信仰由“理性信仰”和“有效实践”两部分构成,即伊斯兰教要求每一个信仰者信仰真主独一,并能够做到社会行为端正。这是伊斯兰教信仰的本质。仅仅信仰而不去身体力行就不符合伊斯兰教的要求。在伊斯教信仰的基础上付诸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1。办事公正;2,积极为善;3,具有敬畏心理。
伊斯兰教信仰由六要素构成(也称“六大信条”) 。
①信仰真主。即信仰真主的独一性。“认主独一”的信念并非始于穆圣,也不是始于穆萨(摩西)、尔萨(耶稣),而是由来已久。伊斯兰教认为,从人类始祖——阿丹就有这种认主独一的思想,强调主宰的至高无上,唯一独尊,不可亵渎、冒犯,因此远古部落中陆续出现了许多先知,他们都各自针对当时社会状况对人类予以劝善戒恶。从圣祖伊卜拉欣到穆萨,尔萨等,历代先知都认定并宣传这一信仰,穆圣奉主命继承了这一信仰。
②相信天使(天仙)。伊斯兰教认为,天使是从无上的光明中被创造的一种妙体,无性别之分,纯洁无邪。他们是不折不扣地服从真主命令的、足以使人们效仿的一种理想群体。天使的数目繁多,但各司其职。正因为天使绝对遵从真主命令,并管理自然界和人间事务。具有“绝对高尚”的属性,因而使穆斯林自然产生仿效天使和自我约束意识,养成自律品格以及力行主命的精神,能够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尽职尽责。
③信仰真主降示的诸经典。作为穆斯林必须承认历史的延续性,相信真主为了引导世人。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而曾经降示的多部经典,比如降示给穆萨圣人的《讨拉特》(《旧约》)。尔萨圣人的《引支勒》(《新约》)等。降示给穆圣的《古兰经》承袭了上述经典,包罗了历代各部天经的精华,无疑是更加尽善尽美的一部经典。对于穆斯林而言,穆斯林行为的指南,团结的纽带,宗教真理的体现。
④相信历代使者。“使者”就是有明证和教律、负有真主委以专门使命的人。其中直接领受真主的启示,能做出预言的人就是“先知”。伊斯兰教认为,使者和先知都是人,不是崇拜的对象。他们都是具有高尚品德的人,都奉主命行事,且一脉相承。他们共同的使命就是向人类传警告。报喜讯,信奉独一主宰,反对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告诫人们遵循正道,行善戒恶,善者报以乐园,恶者将惩以火狱。
⑤相信后世。伊斯兰教提倡两世兼顾,号召穆斯林要在现世努力创造美满生活,同时也应以多做善功为未来的后世归宿创造条件,两者相辅相成。从某种意义上讲,相信后世可以制约人们今世的行为。
⑤相信前定。伊斯兰教认为,世间万物皆由真主“前定”——定然、定律。这种定律是人的意志不可违抗的,那么,明智的人应该顺其“前定”,自负其责。相信前定可以使信仰者永远保持泰然自若的心态和遇事不惊、从容不迫的人生态度;可以便人摆脱内心的怯懦、苦恼,激发穆斯林的上进心。
二、信仰价值
信仰支柱体现着人生价值的可靠落实,其最根本的意义就是能够赋予短暂人生以永恒的意义。信仰是人们超出物质追求之上的精神追求。这种精神可以说是人生价值的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决不能离开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发展的要求,也就是说,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础之上的。
信仰也包含着信仰者对未来美好理想的追求,包含着善良崇高人格模式的设计。有信仰与没有信仰是不一样的,《古兰经》云:“你说:‘盲人与非盲人是一样的吗?黑暗与光明是一样的吗?’”(13:16)。信仰会给人格以一种认可。一种认定,或者给予一种设计、一种倡导。当代穆斯林应经常用“立足伊斯兰教信仰,以信仰真主为核心,努力和社会主义文明相契合,以爱国爱教为原则”的道德建设,不断完善自己的人生。这不仅是对现代穆斯林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穆斯林文明素质的重要标尺。那么穆斯林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什么呢?从伊斯兰教的道德范畴来看,它包括美德——道德行为和礼节。仅就美德类而言,就有13项之多:(1)修身、自洁;(2)善行;(3)敬畏:(4)忍耐;(5)宽恕;(6)诚实;(7)公正;(8)排解纠纷;(9)互助合作;(10)利他;(11)言语优美;(12)结交好人;(13)重视礼节。这些美德构成了穆斯林道德规范。而且无不与社会文明要求相吻合。据圣门弟子穆阿兹传述,穆圣曾说:“你应以高尚的道德和优美的礼节维护伊斯兰教。”
信仰作为一种人生观的存在,也必然蕴涵着对社会发展方向。发展状况的一种合乎自身价值追求的哲学反省。信仰支柱一旦形成,人们就会把它当作人生坐标。伊斯兰教之所以能够适应于任何社会,其道德思想中所包含的社会调控功能是不能忽视的。伊斯兰教非常重视道德思想的培养,并将道德品行的修养列为教义思想体系的三大要素之一(信仰、功修、道德)。《古兰经》云:“你们是为世人被产生出的最优秀的民族”(3:110),穆圣说:“我的使命就是为了完美人类的道德。”这说明伊斯兰教的使命就在于树立人类的道德规范,唤醒人类的内心良知,提高人类的思想品德素质,造就社会需要的优秀人类群体。比如《古兰经》中的“六应当”即应当只崇拜真主。应当善待父母、应当服侍年迈父母、应当周济近亲及贫困者、应当实践诺言。应当称足分量,这些包含了道德理念和精神的信仰思想,不但形成穆斯林为人处世的准则,而且也是任何社会都不可或缺的道德要求。
三、信仰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钱的作用在生活中越来越突出,人们的原有私欲即人们的物质生活欲望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中,人与自然,人与外部世界的三大基本关系——群体与个人。精神与肉体、心灵与物质的关系又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我们穆斯林必须用伊斯兰教的信仰观和价值观来安定躁动不安的心灵,用伊斯兰教所要求的崇高人格设定一个立足点,通过不断的道德修养找到我们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
穆斯林在信仰建设中应注意下列几点:
①要紧紧把握伊斯兰教信仰的本质——理性信仰和社会实践这一特性。伊斯兰教信仰应该是坚定信念与实践的有机契合。穆圣说:“信仰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兼顾的情况下信仰才会蒙得接纳。”又云:“只有信仰而无实践者,或者只有实践而无信仰者,其功修不蒙接纳。”所以,伊斯兰教的信仰实践可谓是风雨兼程,要求人们勇敢地面对一切社会挑战。
②明确信仰的内涵,第四任哈里发阿里曾说:“信仰有四个支柱:忍耐、笃信、奋斗、公正。”这四个支柱为信仰者构建了人生。信仰中有时会迷惆,或许会出现错误,但是伊斯兰教信仰决不允许庸碌!这是伊斯兰教信仰内涵所要求的。
③保持信仰应有的态度。信仰一种理想的生活境界。《古兰经》云:”他曾将镇静降在信士的心中,以便他们信念上加信念……”(48:4)。要求穆斯林力争在高贵或卑微的社会位置上实现其生命价值,创造人生奇迹。
④体悟信仰的现实意义。一种信仰其实就是一种辨明是非的标准。伊斯兰教信仰也给信士一个判断复杂社会中是非曲直的尺度。避免人们陷于迷境。《古兰经》云:“真主使你们热爱正信,并在你们的心中修饰它;他使你们觉得迷信、罪恶、放荡是可恶的……”(49:7)。
信仰是一种只争朝夕的奋斗历程。信仰可以使人们获得不同的境界,有许多等级,不断引导人们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进步,不断取悦于真主。《古兰经》云:“在真主看来他们分为许多等级。真主是明察他们的行为的”(3:163)
应当明确,拥有某种信仰在市场经济条什下的必要性和社会性,对于建构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道德规范具有现实意儿通过对伊斯兰教“信仰构成”“信仰价值”“信仰建设”的解析,更能够加深对伊斯兰教信仰现实意义的理解,同时也因为信仰内涵的多次性,呼吁人们的思想道德,并因此形成信仰与社会道德的合力。通过对信仰本质的认识可以使穆斯林发挥信仰的优势,净化每个人的心灵,达到净化社会。共同建构社会文明的国的。
总之,伊斯兰教信仰要求穆斯林在不断完善信仰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社会道德。并力求使信仰成为社会道德发展的动力。可以相信,加强具有社会道德因素在内的信仰教育,并能够不断赋予它新的现实意义,对改善社会特别是穆斯林地区的社会风尚,建设社会文明,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加强信仰认识,力求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运用伊斯兰教信仰思想激浊扬清、法恶扬善,最终营建一个真善美的理想社会环境。
作者:不详
伊斯兰的信仰支径由“信仰构成”。“信仰价值”。“信仰建设”三部分组成。
一、信仰构成
伊斯兰教信仰是伊斯兰教义的总纲,学者们将它概括为“内心诚信,口舌招认、身体力行”的统一形式。伊斯兰教的信仰要求信士“信仰真主”并能够“付诸实践”,也就是说,伊斯兰教的信仰由“理性信仰”和“有效实践”两部分构成,即伊斯兰教要求每一个信仰者信仰真主独一,并能够做到社会行为端正。这是伊斯兰教信仰的本质。仅仅信仰而不去身体力行就不符合伊斯兰教的要求。在伊斯教信仰的基础上付诸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1。办事公正;2,积极为善;3,具有敬畏心理。
伊斯兰教信仰由六要素构成(也称“六大信条”) 。
①信仰真主。即信仰真主的独一性。“认主独一”的信念并非始于穆圣,也不是始于穆萨(摩西)、尔萨(耶稣),而是由来已久。伊斯兰教认为,从人类始祖——阿丹就有这种认主独一的思想,强调主宰的至高无上,唯一独尊,不可亵渎、冒犯,因此远古部落中陆续出现了许多先知,他们都各自针对当时社会状况对人类予以劝善戒恶。从圣祖伊卜拉欣到穆萨,尔萨等,历代先知都认定并宣传这一信仰,穆圣奉主命继承了这一信仰。
②相信天使(天仙)。伊斯兰教认为,天使是从无上的光明中被创造的一种妙体,无性别之分,纯洁无邪。他们是不折不扣地服从真主命令的、足以使人们效仿的一种理想群体。天使的数目繁多,但各司其职。正因为天使绝对遵从真主命令,并管理自然界和人间事务。具有“绝对高尚”的属性,因而使穆斯林自然产生仿效天使和自我约束意识,养成自律品格以及力行主命的精神,能够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尽职尽责。
③信仰真主降示的诸经典。作为穆斯林必须承认历史的延续性,相信真主为了引导世人。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而曾经降示的多部经典,比如降示给穆萨圣人的《讨拉特》(《旧约》)。尔萨圣人的《引支勒》(《新约》)等。降示给穆圣的《古兰经》承袭了上述经典,包罗了历代各部天经的精华,无疑是更加尽善尽美的一部经典。对于穆斯林而言,穆斯林行为的指南,团结的纽带,宗教真理的体现。
④相信历代使者。“使者”就是有明证和教律、负有真主委以专门使命的人。其中直接领受真主的启示,能做出预言的人就是“先知”。伊斯兰教认为,使者和先知都是人,不是崇拜的对象。他们都是具有高尚品德的人,都奉主命行事,且一脉相承。他们共同的使命就是向人类传警告。报喜讯,信奉独一主宰,反对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告诫人们遵循正道,行善戒恶,善者报以乐园,恶者将惩以火狱。
⑤相信后世。伊斯兰教提倡两世兼顾,号召穆斯林要在现世努力创造美满生活,同时也应以多做善功为未来的后世归宿创造条件,两者相辅相成。从某种意义上讲,相信后世可以制约人们今世的行为。
⑤相信前定。伊斯兰教认为,世间万物皆由真主“前定”——定然、定律。这种定律是人的意志不可违抗的,那么,明智的人应该顺其“前定”,自负其责。相信前定可以使信仰者永远保持泰然自若的心态和遇事不惊、从容不迫的人生态度;可以便人摆脱内心的怯懦、苦恼,激发穆斯林的上进心。
二、信仰价值
信仰支柱体现着人生价值的可靠落实,其最根本的意义就是能够赋予短暂人生以永恒的意义。信仰是人们超出物质追求之上的精神追求。这种精神可以说是人生价值的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决不能离开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发展的要求,也就是说,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础之上的。
信仰也包含着信仰者对未来美好理想的追求,包含着善良崇高人格模式的设计。有信仰与没有信仰是不一样的,《古兰经》云:“你说:‘盲人与非盲人是一样的吗?黑暗与光明是一样的吗?’”(13:16)。信仰会给人格以一种认可。一种认定,或者给予一种设计、一种倡导。当代穆斯林应经常用“立足伊斯兰教信仰,以信仰真主为核心,努力和社会主义文明相契合,以爱国爱教为原则”的道德建设,不断完善自己的人生。这不仅是对现代穆斯林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穆斯林文明素质的重要标尺。那么穆斯林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什么呢?从伊斯兰教的道德范畴来看,它包括美德——道德行为和礼节。仅就美德类而言,就有13项之多:(1)修身、自洁;(2)善行;(3)敬畏:(4)忍耐;(5)宽恕;(6)诚实;(7)公正;(8)排解纠纷;(9)互助合作;(10)利他;(11)言语优美;(12)结交好人;(13)重视礼节。这些美德构成了穆斯林道德规范。而且无不与社会文明要求相吻合。据圣门弟子穆阿兹传述,穆圣曾说:“你应以高尚的道德和优美的礼节维护伊斯兰教。”
信仰作为一种人生观的存在,也必然蕴涵着对社会发展方向。发展状况的一种合乎自身价值追求的哲学反省。信仰支柱一旦形成,人们就会把它当作人生坐标。伊斯兰教之所以能够适应于任何社会,其道德思想中所包含的社会调控功能是不能忽视的。伊斯兰教非常重视道德思想的培养,并将道德品行的修养列为教义思想体系的三大要素之一(信仰、功修、道德)。《古兰经》云:“你们是为世人被产生出的最优秀的民族”(3:110),穆圣说:“我的使命就是为了完美人类的道德。”这说明伊斯兰教的使命就在于树立人类的道德规范,唤醒人类的内心良知,提高人类的思想品德素质,造就社会需要的优秀人类群体。比如《古兰经》中的“六应当”即应当只崇拜真主。应当善待父母、应当服侍年迈父母、应当周济近亲及贫困者、应当实践诺言。应当称足分量,这些包含了道德理念和精神的信仰思想,不但形成穆斯林为人处世的准则,而且也是任何社会都不可或缺的道德要求。
三、信仰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钱的作用在生活中越来越突出,人们的原有私欲即人们的物质生活欲望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中,人与自然,人与外部世界的三大基本关系——群体与个人。精神与肉体、心灵与物质的关系又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我们穆斯林必须用伊斯兰教的信仰观和价值观来安定躁动不安的心灵,用伊斯兰教所要求的崇高人格设定一个立足点,通过不断的道德修养找到我们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
穆斯林在信仰建设中应注意下列几点:
①要紧紧把握伊斯兰教信仰的本质——理性信仰和社会实践这一特性。伊斯兰教信仰应该是坚定信念与实践的有机契合。穆圣说:“信仰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兼顾的情况下信仰才会蒙得接纳。”又云:“只有信仰而无实践者,或者只有实践而无信仰者,其功修不蒙接纳。”所以,伊斯兰教的信仰实践可谓是风雨兼程,要求人们勇敢地面对一切社会挑战。
②明确信仰的内涵,第四任哈里发阿里曾说:“信仰有四个支柱:忍耐、笃信、奋斗、公正。”这四个支柱为信仰者构建了人生。信仰中有时会迷惆,或许会出现错误,但是伊斯兰教信仰决不允许庸碌!这是伊斯兰教信仰内涵所要求的。
③保持信仰应有的态度。信仰一种理想的生活境界。《古兰经》云:”他曾将镇静降在信士的心中,以便他们信念上加信念……”(48:4)。要求穆斯林力争在高贵或卑微的社会位置上实现其生命价值,创造人生奇迹。
④体悟信仰的现实意义。一种信仰其实就是一种辨明是非的标准。伊斯兰教信仰也给信士一个判断复杂社会中是非曲直的尺度。避免人们陷于迷境。《古兰经》云:“真主使你们热爱正信,并在你们的心中修饰它;他使你们觉得迷信、罪恶、放荡是可恶的……”(49:7)。
信仰是一种只争朝夕的奋斗历程。信仰可以使人们获得不同的境界,有许多等级,不断引导人们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进步,不断取悦于真主。《古兰经》云:“在真主看来他们分为许多等级。真主是明察他们的行为的”(3:163)
应当明确,拥有某种信仰在市场经济条什下的必要性和社会性,对于建构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道德规范具有现实意儿通过对伊斯兰教“信仰构成”“信仰价值”“信仰建设”的解析,更能够加深对伊斯兰教信仰现实意义的理解,同时也因为信仰内涵的多次性,呼吁人们的思想道德,并因此形成信仰与社会道德的合力。通过对信仰本质的认识可以使穆斯林发挥信仰的优势,净化每个人的心灵,达到净化社会。共同建构社会文明的国的。
总之,伊斯兰教信仰要求穆斯林在不断完善信仰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社会道德。并力求使信仰成为社会道德发展的动力。可以相信,加强具有社会道德因素在内的信仰教育,并能够不断赋予它新的现实意义,对改善社会特别是穆斯林地区的社会风尚,建设社会文明,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加强信仰认识,力求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运用伊斯兰教信仰思想激浊扬清、法恶扬善,最终营建一个真善美的理想社会环境。
作者:不详
4/23/2009
给基督徒的释疑
一位基督徒问道:
你好,我的名字是xxx,我浏览过你们的网站。我之所以对此感兴趣,是因为我正在上一门研究宗教课程,我想多了解一些,如果我下面的说法正确,希望知道你们对此的反映。
给他/她的疑问做出解答的是 Islam QA (伊斯兰问题释疑) 机构的学者 - 穆罕默德-萨利赫先生。问题和回答如下:
1.
问:在伊斯兰教里面,天堂被认为是由酒、女子和歌曲组成的乐园。很滑稽,人要想进入天堂,就要在生活。中放弃这些在天堂中被许约的事情。除这个禁令外,还要遵守伊斯兰的五项功课。
答:你所提到的伊斯兰教对天堂的认识,以及天堂中的酒,女子和歌曲的享受,远远没有说出要害所在。天堂中的享受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同时包括感受安全和可靠所带来的愉悦,由于临近真主而感到的喜悦和满足。在天堂中最为愉悦的是能见到真主,荣耀的、尊贵的主。当天堂中的人看到真主神圣的容貌,他们将忘记所有他们所享受过的快乐。在天堂中有一切使心灵和眼睛喜悦的东西,没有肮脏、邪恶、罪恶的谈话,“任何人都不知道已为他们贮藏了什么慰藉,以报酬他们的行为。”(叩头 32:17)我想说的是天堂中的快乐不仅限于你在问题中所提到的种类,相反,范围比那些要多得多。
你提到了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只有那些遵守了某些禁令的人才能进入天堂,而他们在后世的天堂中将作为回赐享受这些(被禁的)事情。这种概念是完全错误的。伊斯兰是指导人的行为的,不仅仅是节制人的欲望。要想得到拯救,不是仅仅远离那些禁止的东西就可以的,你还必须完成真主下达的命令。而且,并不是说在天堂中的一切供人享受的东西都是在今世中禁止的。天堂中的一些令人喜悦的东西在今世是允许人们享受的,比方说,婚姻生活、石榴、无花果这些美味的果实、牛奶、蜂蜜等等。这些东西在今世也是允许的,在天堂中也是令人喜悦的。在今世中由于其坏的品质而被禁止的事物,在天堂中并不是以现在的这种形式存在的。比方说,天堂中的酒,如安拉告诉我们的,不会引起伤害(任何形式的伤害,腹痛,头痛等),也不会让人醉(参看 al-Saffaat 37:47),它不会夺取一个人的理智,也不会引起头疼、胃痛。和现在的酒是极为不同的。总而言之,天堂中供人享受的东西不是仅仅由那些在今世遭到禁止的事物组成的。同样值得指出的是,不是说所有在今世受到禁止的事物在天堂中都会有与之相对等的东西作为回赐,不论是食物,饮料,行为或者言语。比方说,毒药,在今世受到禁止,但在天堂中毒药并不是供人享受的。同样,受禁的性行为、乱伦等在今世和后世都是不允许的。赞美安拉,这个问题是相当清楚的。
2
问:据我所知,伊斯兰信仰更强调个人的作用。(译者注:根据上下文,提问者的意思是,伊斯兰教里面,个人的不到援助,不象基督教里面,耶稣为众人的罪而死,为众人赎罪)他们说,遵行这种“生活方式”,人将会得到主的喜悦,并将最终获得拯救。这让人觉得很不保险(指没有耶稣替众生赎罪——译者注)。我讨厌那样生活。我知道到穆斯林不相信“原罪”,但是即便是不考虑一个人是不是生来就有罪,难道你们不同意每个(男人或女)人都是有罪的的么?一个人如何赎他/她的罪?
我理解忏悔,我也同意。但是一个人无论如何做都不足以获得上帝的喜悦,这就是上帝为何让他的儿子为我们而死的原因。我们现在的、将来的所有罪都被饶恕。
在伊斯兰信仰中,让我觉得没有一定被上帝宽恕的保证。我认为,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这将是一种可怕的生活....不论我是否做了足够多的“善功”,是否做了足够多的礼拜,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拯救,一直到审判日。
答:你还提到有关保证进入天堂的想法,以及如果一个人没有这种保证的话,他的生活将会如你所描述的那样变得可怕和不能忍受,在我看来,恰恰是你的想法本身的错误,导致了你所说的结论。如果如你所说,任何一个人都有能进入天堂的保证,这将是一个可怕的灾难,因为这样的话,人们就会由于得到了保证而不再害怕触犯各种禁令。一些犹太人和基督徒正是基于这种保证,持有他们的牧师所给的赦免证明而做奸犯科。安拉已经告诉我们这些人的行为(大意):“他们说:‘除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外,别的人绝不得入乐园。’这是他们的妄想。你说:‘如果你们是诚实的,那末,你们拿出证据来吧!’”( 黄牛章2:111)
对于我们穆斯林来说,是否进入天堂,任何人无权作判断。安拉说(大意):“(他的应许), 不是借你们的妄想可以获得的,也不是借信奉天经者的妄想可以获得的。谁作恶,谁受恶报,除真主外,他不能为自己找到任何保护者,和任何援助者。”(妇女章 4:123)
下面是伊斯兰有关个人归宿许诺问题的观点的一个简单概括。
伊斯兰对于任何一个虔诚的穆斯林---那些服从真主并且在去世之前始终保持着其虔诚的人,给出了许诺,那就是他将最终进入天堂。安拉在古兰经中说道(大意):“信道而且行善者,我将使他们入于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 真主的应许是真实的。言语方面,谁比真主更诚实呢? ”(妇女章 4:122)
“信道而且行善的人,真主应许他们得享赦宥和重大的报酬。”(筵席 5:9)
“那是常住的乐园,至仁主在幽玄中应许其众仆的,他的诺言确是要履行的。(麦尔 19:61)
“你说:“这是更好的呢?还是应许敬畏者永居其中的乐园更好呢?它是他们所有的报酬和归宿”(准则 25:15)
“但敬畏真主者,将来得享受楼房,楼上建楼,下临诸河,那是真主的应许,真主将不爽约。”(队伍 39:20)
伊斯兰同样许诺,那些不信主,并且无视真主的法度的人必进活狱。安拉说(大意)“真主应许伪信的男女和不信道者,他们将入火狱,并永居其中,火狱是足以惩治他们的。真主已诅咒他们,他们将受永恒的刑罚。”(忏悔 9:68)
“不信道者,将遭火狱的火刑,既不判他们死刑,让他们死亡;又不减轻他们所遭的火刑。我这样报酬一切忘恩的人们。”(创造者35:36)
安拉在审判日将对那些不信主的人说(大意):“这是从前常常用来恐吓你们的火狱。
你们生前不肯信道,所以今日,你们当入火狱” (雅辛 36:63-64)
对以信者和不信者,安拉都不会爽约的。安拉向我们描述了信者和不信者在审判日的状况(大意):“乐园的伴侣们将对火(狱)的伙伴们喊道:“乐园的居民将大声地对火狱的居民说:“我们已发现我们的主所应许我们的是真实的了。你们是否也发现你们的主所应许你们的是真实的吗?”他们说:“是的。”于是,一个喊叫者要在他们中间喊叫说:“真主的弃绝归于不义者。(高处 7:44)
信道且行善,并在这样的状态下离世的人,必将进入天堂。不信且作恶,并在这种状态下离世的人,必进火狱无疑。
伊斯兰的一个伟大的指导原则就是信士在敬畏和希望中谨慎前行,他不会自满的认为自己必进天堂无疑,因为他不会知道自己将在何种情况下离世。也不会对安拉的仁慈绝望,认定自己必进火狱,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信士会希冀获得安拉的回赐而行善,害怕得到安拉的惩罚而远离作恶。如果他犯了罪,他会忏悔以求得安拉的饶恕,免于火狱的惩罚。安拉宽恕(人们所犯的)罪恶,安拉接受忏悔者的忏悔。如果一个信士担心自己做的善事不够多的话,那么他将会在敬畏与希冀中继续努力。不论以前他做过多少好事,他也不能坐享其成,否则将会接受审判。他怀着希望不断奋斗,希望获得真主的回赐。同时,又心怀敬畏,以免他的善行由于炫耀,自负而受损。安拉这样描述信使(大意):“有所施舍、但因为将归于主而心怀恐怖者”(信士 23:60)
因此,信士始终保持着奋斗,敬畏与希望,直至他看到他的主。(他需)坚信真主是唯一的主宰(讨黑德),并坚持正义的行为,以期获得安拉的喜悦和天堂。如果你认真考虑的话,你会意识到这些是做事情的正确的动机。并且初此之外,没有正道。
说到原罪,我们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伊斯兰在看待人类的罪恶时认为,每个人只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他并不需要负担别人的过失,同时,也没有人为他的错误承担责任。尊大的安拉说:一个负罪者,不再负别人的罪;一个负重罪者,如果叫别人来替他负罪,那末,别人虽是他的近亲,也不能替他担负一丝毫。【创造者(法颓尔)35:18】
这是对原罪论的驳斥。仅仅是先人犯了错误,怎麽能肯定他的子孙也有问题呢?他们为什麽要为别人犯的罪负责呢?基督教认为后人要为前人的错误负责这对后人是不公平的。有理智的人怎麽会认为人类所负的罪恶要世代延续以及人类的子孙后代一出生就带有污点呢?--难道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的祖先是犯过罪的?
其次,我们都知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穆圣*说:"阿丹的子孙必定要犯罪....." 但安拉对犯了错误的人并不是听之任之,而是给了他们忏悔的机会,上段圣训接着说到:“但最好的犯错者是忏悔者。“
安拉的慈悯尽显于伊斯兰的教诲之中,安拉对他的仆人说:(你说:)“我的过分自害的众仆呀!你们对真主的恩惠不要绝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过,他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队伍(助迈尔)39:53】
这才是符合人类天性的,这才是消除罪恶的途径。但是把人类必定要犯罪的天性看作是仆人和他的主宰之间的屏障,认为这道屏障将阻碍人获得上帝的喜悦,由此而认为人类接近上帝的唯一途经就是上帝将他的儿子派到人间,饱受羞辱,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认为唯有这样,人类才可获得饶恕,这种想法实在是古怪。如此理论听着实在太荒谬了,在这里就不再一一驳斥了。一旦我们问一个基督徒:上帝把他的儿子差遣到人间,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为了赎他和他以后人的罪,那麽基督被钉死以前的人呢?他们没有机会了解他以及他的关于钉在十字架上的这种刑法的信仰,他们会被饶恕吗?他们会说:答案在我们的牧师那里。尽管有答案,但是这些答案的确编造得很牵强,他们并不能真正令人满意。
如果能真正地解放思想后再去审视基督教关于人类罪恶的教义,你会发现他们想告诉人的是:上帝牺牲了他的独子为人类赎罪,而且他的独子也是神。如果这是真的--神被挫败,被侮辱,甚至被钉在十字架上,最后还会死去,那麽这个教义简直是是对神的一种亵渎--因为照此推论上帝是懦弱的,无助的。难道上帝真的不能仅仅凭着一句赦谕把他仆人的罪恶统统购销吗?如果他真的是全能的(基督徒并不否定这一点),为什麽他还要通过牺牲他的子嗣来实现赎罪这件事呢?(赞主清净!)他是天地的创造者,他没有配偶,怎么会有儿女呢?他曾创造万物,他是全知万的。(牲畜(艾奈阿姆) 6:101)
正常人都不希望他的孩子受到伤害,都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侮辱,更不会让他独自面对死亡。那麽如果被造物是具有这种思想的,造物主会怎样想呢?
第三,基督教的原罪论还有很消极的影响,如你所说,基督教除了要求信徒相信上帝差遣圣子来到人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赎世人的罪之外不再要求信徒遵守更多的信条。一旦如此做了,人就变成了基督徒,得到了上帝的喜悦,死后就可进入天堂。此外,基督教还相信圣子经历的所有事情只为了一个目的--赎罪,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对基督教社会充斥的谋杀、强奸、抢劫和酗酒等问题吃惊。他们为什么要停止做这些(丑)事哪?基督不就是为了赎他们的罪而死的么,他们的罪恶不是已经因此而抵消了吗?
不然请告诉我,既然你们相信基督的血能够赎你们的罪,上帝也会宽恕你们,那麽你们为什麽还要处死杀人犯,把罪犯投入监狱并还用别的手段来来惩罚他们呢?这难道不矛盾吗?
3
问:我已经问过班上的一些穆斯林同学,他们是否确信自己在死亡时能够进入天堂,我没有得到一个肯定答复,相反他们认为生活中的不完美是一个障碍。伊斯兰不保证是否能获得拯救,因为没有赎罪,拯救完全依赖于个体获得足够的美德。另外,如果我想成为穆斯林,是实现不了的。如果穆斯林认为他们是“选民”,那么他们为何不宣传他们的信仰?
答:你问我们,既然穆斯林是人类重被挑选的群体,为什麽他们不传播伊斯兰呢?事实是:真正的穆斯林一直在寻找机会这样做。否则伊斯兰怎麽会从麦加传播到印度尼西亚,到西伯利亚,到北非,到波斯尼亚,到南非直到整个世界,无论东方还是西方?
近代穆斯林的一些缺点也并不能归咎于伊斯兰,这恰恰是他们违背伊斯兰教导的结果。因为一些信仰者不遵从教导和陷入迷途犯下的过失而把谴责波及到这个信仰是不公正的。穆斯林不是比基督徒更公正吗?他们认为干罪的人要被安拉惩罚,除非他为此忏悔--这对罪恶确是一种威慑,并且,今世里的惩罚可以抵偿后世的一些刑罚,所以他们会对谋杀、偷窃、通奸等罪恶施以惩戒。
4
问:你们仅仅满足于庆幸自己生为穆斯林?如果一个人想成为基督徒,他也能做到。任何人几秒钟就可成为基督徒。他们要做的仅是承认耶稣基督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并且忏悔和信仰....当然说比做容易得多。但是基本上就这样。我不是生来就是基督徒....并且也不是接受基督教的教育而长大的,没有从小被告之耶稣基督是到达上帝的唯一的路。因为圣经上说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圣经·新约〉《使徒行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他没说我是一种方式或者一种真理等等,而是(唯一的)道路!
我与父原为一(圣经 5:18)
我不明白为何一个人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除非没人告诉过他,就像以前的我一样
希望得到回音!
答:你认为做一个基督徒比作一个穆斯林更容易,这也是个明显的错误。伊斯兰最关键的就是见证两句话:“俩一俩还,引兰拉胡,穆罕默德,来苏论俩黑。(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主之使者。)只要一个人承认这两句话,他就已经皈信了伊斯兰。并不需要洗礼和牧师,甚至不需要到特殊的地方去,比如清真寺什麽的。把这个和基督教在允许一个人加入教会时举行的洗礼相比发现后者的仪式是多麽的可笑。
基督徒还崇拜十字架--他们说耶稣在那上面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后死去。他们把那东西看作圣物,相信他它能祈福迎祥。他们本该憎恶它、蔑视它,因为这个符号代表着对基督徒的压迫,圣子也死于此物。
你难道没有看到穆斯林是比任何人都接近真理的吗?因为他们尊重所有的使者,承认他们所带来的关于神的独一性的教诲(讨黑德),承认他们都是受到安拉的差遣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传播真理给他们的族群。诚实的基督徒看到伊斯兰的信仰者既在承认穆罕默德圣人*的同时也承认穆萨(摩西)、尔撒(耶稣)圣人,在承认《古兰经》的同时也承认未被篡改的《新约》、《旧约》,而那些倏忽的基督徒既不承认穆圣*也不承认《古兰经》。对勇于接受真理的人来说,所有这些难道不足以让他认识到穆斯林是对的吗?
你谈到弥撒亚说:“除了经过我,没有人能达至圣父。”首先,我们要确定这话到底是不是耶稣说得。其次,这话有名显的错误。依照这句话推论,生活在努哈(诺亚)、呼德、萨利赫、尤努斯(约拿)、舒尔布、伊布拉辛(亚伯拉罕)、穆萨(摩西)这些先知时代的民众还怎麽认识上帝呢?如果你说在尔撒*圣人时代到最后一位先知,穆罕默德*时代之前以色列人的子孙除了通过耶稣先知再没有接近安拉的道路,这是正确地。
最后,你引用弥撒亚的话:“我和圣父是一体。”这也明显是错误的。如果我们不搀杂一点私欲地客观地来看这件事,很明显,这句话中的连词“和”把俩个单独的实体包括在了一起。“我”是一个,“圣父”是另一个。就像如果你说“某某人和我”,对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讲都是指两个人。1+1+1=1这样的等式对一个有理智得人来说是不能接受的,无论他是不是数学家。
最后,我建议你(我认为阁下不会拒绝)能从更深层的角度来思考你读过的东西,抛开你的背景和一些先入为主的概念以及依附于你的信仰文化的期望和感情,真心地寻求安拉的指引。安拉是至仁慈的,他不会任他的仆人滑向深渊。安拉是指引我们正道的,他使我们满足,同时是最善于决断万事的.
作者:不详
你好,我的名字是xxx,我浏览过你们的网站。我之所以对此感兴趣,是因为我正在上一门研究宗教课程,我想多了解一些,如果我下面的说法正确,希望知道你们对此的反映。
给他/她的疑问做出解答的是 Islam QA (伊斯兰问题释疑) 机构的学者 - 穆罕默德-萨利赫先生。问题和回答如下:
1.
问:在伊斯兰教里面,天堂被认为是由酒、女子和歌曲组成的乐园。很滑稽,人要想进入天堂,就要在生活。中放弃这些在天堂中被许约的事情。除这个禁令外,还要遵守伊斯兰的五项功课。
答:你所提到的伊斯兰教对天堂的认识,以及天堂中的酒,女子和歌曲的享受,远远没有说出要害所在。天堂中的享受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同时包括感受安全和可靠所带来的愉悦,由于临近真主而感到的喜悦和满足。在天堂中最为愉悦的是能见到真主,荣耀的、尊贵的主。当天堂中的人看到真主神圣的容貌,他们将忘记所有他们所享受过的快乐。在天堂中有一切使心灵和眼睛喜悦的东西,没有肮脏、邪恶、罪恶的谈话,“任何人都不知道已为他们贮藏了什么慰藉,以报酬他们的行为。”(叩头 32:17)我想说的是天堂中的快乐不仅限于你在问题中所提到的种类,相反,范围比那些要多得多。
你提到了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只有那些遵守了某些禁令的人才能进入天堂,而他们在后世的天堂中将作为回赐享受这些(被禁的)事情。这种概念是完全错误的。伊斯兰是指导人的行为的,不仅仅是节制人的欲望。要想得到拯救,不是仅仅远离那些禁止的东西就可以的,你还必须完成真主下达的命令。而且,并不是说在天堂中的一切供人享受的东西都是在今世中禁止的。天堂中的一些令人喜悦的东西在今世是允许人们享受的,比方说,婚姻生活、石榴、无花果这些美味的果实、牛奶、蜂蜜等等。这些东西在今世也是允许的,在天堂中也是令人喜悦的。在今世中由于其坏的品质而被禁止的事物,在天堂中并不是以现在的这种形式存在的。比方说,天堂中的酒,如安拉告诉我们的,不会引起伤害(任何形式的伤害,腹痛,头痛等),也不会让人醉(参看 al-Saffaat 37:47),它不会夺取一个人的理智,也不会引起头疼、胃痛。和现在的酒是极为不同的。总而言之,天堂中供人享受的东西不是仅仅由那些在今世遭到禁止的事物组成的。同样值得指出的是,不是说所有在今世受到禁止的事物在天堂中都会有与之相对等的东西作为回赐,不论是食物,饮料,行为或者言语。比方说,毒药,在今世受到禁止,但在天堂中毒药并不是供人享受的。同样,受禁的性行为、乱伦等在今世和后世都是不允许的。赞美安拉,这个问题是相当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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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据我所知,伊斯兰信仰更强调个人的作用。(译者注:根据上下文,提问者的意思是,伊斯兰教里面,个人的不到援助,不象基督教里面,耶稣为众人的罪而死,为众人赎罪)他们说,遵行这种“生活方式”,人将会得到主的喜悦,并将最终获得拯救。这让人觉得很不保险(指没有耶稣替众生赎罪——译者注)。我讨厌那样生活。我知道到穆斯林不相信“原罪”,但是即便是不考虑一个人是不是生来就有罪,难道你们不同意每个(男人或女)人都是有罪的的么?一个人如何赎他/她的罪?
我理解忏悔,我也同意。但是一个人无论如何做都不足以获得上帝的喜悦,这就是上帝为何让他的儿子为我们而死的原因。我们现在的、将来的所有罪都被饶恕。
在伊斯兰信仰中,让我觉得没有一定被上帝宽恕的保证。我认为,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这将是一种可怕的生活....不论我是否做了足够多的“善功”,是否做了足够多的礼拜,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拯救,一直到审判日。
答:你还提到有关保证进入天堂的想法,以及如果一个人没有这种保证的话,他的生活将会如你所描述的那样变得可怕和不能忍受,在我看来,恰恰是你的想法本身的错误,导致了你所说的结论。如果如你所说,任何一个人都有能进入天堂的保证,这将是一个可怕的灾难,因为这样的话,人们就会由于得到了保证而不再害怕触犯各种禁令。一些犹太人和基督徒正是基于这种保证,持有他们的牧师所给的赦免证明而做奸犯科。安拉已经告诉我们这些人的行为(大意):“他们说:‘除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外,别的人绝不得入乐园。’这是他们的妄想。你说:‘如果你们是诚实的,那末,你们拿出证据来吧!’”( 黄牛章2:111)
对于我们穆斯林来说,是否进入天堂,任何人无权作判断。安拉说(大意):“(他的应许), 不是借你们的妄想可以获得的,也不是借信奉天经者的妄想可以获得的。谁作恶,谁受恶报,除真主外,他不能为自己找到任何保护者,和任何援助者。”(妇女章 4:123)
下面是伊斯兰有关个人归宿许诺问题的观点的一个简单概括。
伊斯兰对于任何一个虔诚的穆斯林---那些服从真主并且在去世之前始终保持着其虔诚的人,给出了许诺,那就是他将最终进入天堂。安拉在古兰经中说道(大意):“信道而且行善者,我将使他们入于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 真主的应许是真实的。言语方面,谁比真主更诚实呢? ”(妇女章 4:122)
“信道而且行善的人,真主应许他们得享赦宥和重大的报酬。”(筵席 5:9)
“那是常住的乐园,至仁主在幽玄中应许其众仆的,他的诺言确是要履行的。(麦尔 19:61)
“你说:“这是更好的呢?还是应许敬畏者永居其中的乐园更好呢?它是他们所有的报酬和归宿”(准则 25:15)
“但敬畏真主者,将来得享受楼房,楼上建楼,下临诸河,那是真主的应许,真主将不爽约。”(队伍 39:20)
伊斯兰同样许诺,那些不信主,并且无视真主的法度的人必进活狱。安拉说(大意)“真主应许伪信的男女和不信道者,他们将入火狱,并永居其中,火狱是足以惩治他们的。真主已诅咒他们,他们将受永恒的刑罚。”(忏悔 9:68)
“不信道者,将遭火狱的火刑,既不判他们死刑,让他们死亡;又不减轻他们所遭的火刑。我这样报酬一切忘恩的人们。”(创造者35:36)
安拉在审判日将对那些不信主的人说(大意):“这是从前常常用来恐吓你们的火狱。
你们生前不肯信道,所以今日,你们当入火狱” (雅辛 36:63-64)
对以信者和不信者,安拉都不会爽约的。安拉向我们描述了信者和不信者在审判日的状况(大意):“乐园的伴侣们将对火(狱)的伙伴们喊道:“乐园的居民将大声地对火狱的居民说:“我们已发现我们的主所应许我们的是真实的了。你们是否也发现你们的主所应许你们的是真实的吗?”他们说:“是的。”于是,一个喊叫者要在他们中间喊叫说:“真主的弃绝归于不义者。(高处 7:44)
信道且行善,并在这样的状态下离世的人,必将进入天堂。不信且作恶,并在这种状态下离世的人,必进火狱无疑。
伊斯兰的一个伟大的指导原则就是信士在敬畏和希望中谨慎前行,他不会自满的认为自己必进天堂无疑,因为他不会知道自己将在何种情况下离世。也不会对安拉的仁慈绝望,认定自己必进火狱,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信士会希冀获得安拉的回赐而行善,害怕得到安拉的惩罚而远离作恶。如果他犯了罪,他会忏悔以求得安拉的饶恕,免于火狱的惩罚。安拉宽恕(人们所犯的)罪恶,安拉接受忏悔者的忏悔。如果一个信士担心自己做的善事不够多的话,那么他将会在敬畏与希冀中继续努力。不论以前他做过多少好事,他也不能坐享其成,否则将会接受审判。他怀着希望不断奋斗,希望获得真主的回赐。同时,又心怀敬畏,以免他的善行由于炫耀,自负而受损。安拉这样描述信使(大意):“有所施舍、但因为将归于主而心怀恐怖者”(信士 23:60)
因此,信士始终保持着奋斗,敬畏与希望,直至他看到他的主。(他需)坚信真主是唯一的主宰(讨黑德),并坚持正义的行为,以期获得安拉的喜悦和天堂。如果你认真考虑的话,你会意识到这些是做事情的正确的动机。并且初此之外,没有正道。
说到原罪,我们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伊斯兰在看待人类的罪恶时认为,每个人只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他并不需要负担别人的过失,同时,也没有人为他的错误承担责任。尊大的安拉说:一个负罪者,不再负别人的罪;一个负重罪者,如果叫别人来替他负罪,那末,别人虽是他的近亲,也不能替他担负一丝毫。【创造者(法颓尔)35:18】
这是对原罪论的驳斥。仅仅是先人犯了错误,怎麽能肯定他的子孙也有问题呢?他们为什麽要为别人犯的罪负责呢?基督教认为后人要为前人的错误负责这对后人是不公平的。有理智的人怎麽会认为人类所负的罪恶要世代延续以及人类的子孙后代一出生就带有污点呢?--难道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的祖先是犯过罪的?
其次,我们都知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穆圣*说:"阿丹的子孙必定要犯罪....." 但安拉对犯了错误的人并不是听之任之,而是给了他们忏悔的机会,上段圣训接着说到:“但最好的犯错者是忏悔者。“
安拉的慈悯尽显于伊斯兰的教诲之中,安拉对他的仆人说:(你说:)“我的过分自害的众仆呀!你们对真主的恩惠不要绝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过,他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队伍(助迈尔)39:53】
这才是符合人类天性的,这才是消除罪恶的途径。但是把人类必定要犯罪的天性看作是仆人和他的主宰之间的屏障,认为这道屏障将阻碍人获得上帝的喜悦,由此而认为人类接近上帝的唯一途经就是上帝将他的儿子派到人间,饱受羞辱,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认为唯有这样,人类才可获得饶恕,这种想法实在是古怪。如此理论听着实在太荒谬了,在这里就不再一一驳斥了。一旦我们问一个基督徒:上帝把他的儿子差遣到人间,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为了赎他和他以后人的罪,那麽基督被钉死以前的人呢?他们没有机会了解他以及他的关于钉在十字架上的这种刑法的信仰,他们会被饶恕吗?他们会说:答案在我们的牧师那里。尽管有答案,但是这些答案的确编造得很牵强,他们并不能真正令人满意。
如果能真正地解放思想后再去审视基督教关于人类罪恶的教义,你会发现他们想告诉人的是:上帝牺牲了他的独子为人类赎罪,而且他的独子也是神。如果这是真的--神被挫败,被侮辱,甚至被钉在十字架上,最后还会死去,那麽这个教义简直是是对神的一种亵渎--因为照此推论上帝是懦弱的,无助的。难道上帝真的不能仅仅凭着一句赦谕把他仆人的罪恶统统购销吗?如果他真的是全能的(基督徒并不否定这一点),为什麽他还要通过牺牲他的子嗣来实现赎罪这件事呢?(赞主清净!)他是天地的创造者,他没有配偶,怎么会有儿女呢?他曾创造万物,他是全知万的。(牲畜(艾奈阿姆) 6:101)
正常人都不希望他的孩子受到伤害,都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侮辱,更不会让他独自面对死亡。那麽如果被造物是具有这种思想的,造物主会怎样想呢?
第三,基督教的原罪论还有很消极的影响,如你所说,基督教除了要求信徒相信上帝差遣圣子来到人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赎世人的罪之外不再要求信徒遵守更多的信条。一旦如此做了,人就变成了基督徒,得到了上帝的喜悦,死后就可进入天堂。此外,基督教还相信圣子经历的所有事情只为了一个目的--赎罪,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对基督教社会充斥的谋杀、强奸、抢劫和酗酒等问题吃惊。他们为什么要停止做这些(丑)事哪?基督不就是为了赎他们的罪而死的么,他们的罪恶不是已经因此而抵消了吗?
不然请告诉我,既然你们相信基督的血能够赎你们的罪,上帝也会宽恕你们,那麽你们为什麽还要处死杀人犯,把罪犯投入监狱并还用别的手段来来惩罚他们呢?这难道不矛盾吗?
3
问:我已经问过班上的一些穆斯林同学,他们是否确信自己在死亡时能够进入天堂,我没有得到一个肯定答复,相反他们认为生活中的不完美是一个障碍。伊斯兰不保证是否能获得拯救,因为没有赎罪,拯救完全依赖于个体获得足够的美德。另外,如果我想成为穆斯林,是实现不了的。如果穆斯林认为他们是“选民”,那么他们为何不宣传他们的信仰?
答:你问我们,既然穆斯林是人类重被挑选的群体,为什麽他们不传播伊斯兰呢?事实是:真正的穆斯林一直在寻找机会这样做。否则伊斯兰怎麽会从麦加传播到印度尼西亚,到西伯利亚,到北非,到波斯尼亚,到南非直到整个世界,无论东方还是西方?
近代穆斯林的一些缺点也并不能归咎于伊斯兰,这恰恰是他们违背伊斯兰教导的结果。因为一些信仰者不遵从教导和陷入迷途犯下的过失而把谴责波及到这个信仰是不公正的。穆斯林不是比基督徒更公正吗?他们认为干罪的人要被安拉惩罚,除非他为此忏悔--这对罪恶确是一种威慑,并且,今世里的惩罚可以抵偿后世的一些刑罚,所以他们会对谋杀、偷窃、通奸等罪恶施以惩戒。
4
问:你们仅仅满足于庆幸自己生为穆斯林?如果一个人想成为基督徒,他也能做到。任何人几秒钟就可成为基督徒。他们要做的仅是承认耶稣基督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并且忏悔和信仰....当然说比做容易得多。但是基本上就这样。我不是生来就是基督徒....并且也不是接受基督教的教育而长大的,没有从小被告之耶稣基督是到达上帝的唯一的路。因为圣经上说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圣经·新约〉《使徒行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他没说我是一种方式或者一种真理等等,而是(唯一的)道路!
我与父原为一(圣经 5:18)
我不明白为何一个人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除非没人告诉过他,就像以前的我一样
希望得到回音!
答:你认为做一个基督徒比作一个穆斯林更容易,这也是个明显的错误。伊斯兰最关键的就是见证两句话:“俩一俩还,引兰拉胡,穆罕默德,来苏论俩黑。(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主之使者。)只要一个人承认这两句话,他就已经皈信了伊斯兰。并不需要洗礼和牧师,甚至不需要到特殊的地方去,比如清真寺什麽的。把这个和基督教在允许一个人加入教会时举行的洗礼相比发现后者的仪式是多麽的可笑。
基督徒还崇拜十字架--他们说耶稣在那上面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后死去。他们把那东西看作圣物,相信他它能祈福迎祥。他们本该憎恶它、蔑视它,因为这个符号代表着对基督徒的压迫,圣子也死于此物。
你难道没有看到穆斯林是比任何人都接近真理的吗?因为他们尊重所有的使者,承认他们所带来的关于神的独一性的教诲(讨黑德),承认他们都是受到安拉的差遣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传播真理给他们的族群。诚实的基督徒看到伊斯兰的信仰者既在承认穆罕默德圣人*的同时也承认穆萨(摩西)、尔撒(耶稣)圣人,在承认《古兰经》的同时也承认未被篡改的《新约》、《旧约》,而那些倏忽的基督徒既不承认穆圣*也不承认《古兰经》。对勇于接受真理的人来说,所有这些难道不足以让他认识到穆斯林是对的吗?
你谈到弥撒亚说:“除了经过我,没有人能达至圣父。”首先,我们要确定这话到底是不是耶稣说得。其次,这话有名显的错误。依照这句话推论,生活在努哈(诺亚)、呼德、萨利赫、尤努斯(约拿)、舒尔布、伊布拉辛(亚伯拉罕)、穆萨(摩西)这些先知时代的民众还怎麽认识上帝呢?如果你说在尔撒*圣人时代到最后一位先知,穆罕默德*时代之前以色列人的子孙除了通过耶稣先知再没有接近安拉的道路,这是正确地。
最后,你引用弥撒亚的话:“我和圣父是一体。”这也明显是错误的。如果我们不搀杂一点私欲地客观地来看这件事,很明显,这句话中的连词“和”把俩个单独的实体包括在了一起。“我”是一个,“圣父”是另一个。就像如果你说“某某人和我”,对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讲都是指两个人。1+1+1=1这样的等式对一个有理智得人来说是不能接受的,无论他是不是数学家。
最后,我建议你(我认为阁下不会拒绝)能从更深层的角度来思考你读过的东西,抛开你的背景和一些先入为主的概念以及依附于你的信仰文化的期望和感情,真心地寻求安拉的指引。安拉是至仁慈的,他不会任他的仆人滑向深渊。安拉是指引我们正道的,他使我们满足,同时是最善于决断万事的.
作者:不详
观宇宙而知有主
宇宙从那里来?万物从那里来?我们从那里来?我们的归宿在那里?这些问题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想一想的。我们都深信人是万物只灵,富有理性,聪明智慧,但又怎么能对生命的来源与死亡之后的归宿掉以轻心、不加深思呢?!这是聪明与智慧的表现吗?!
宇宙中的万物包括宇宙都是有始的,有始的东西不可能自有而有,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他们必然有一个造化者。睹物思人,这是常理。比如,当我们看到一本富有哲理的书,我们相信这是某一位作家所写,而且他一定知识渊博。我们不会相信书是由每一个单字自己组合成单词,再又单词自行排列成句,而后自动组成段落、章节,并且还富有深刻的哲理和意义。那么,由无数的彗星、卫星、行星、恒星组成的这本博大深邃、奥妙无穷并且同样蕴涵深刻哲理的、引人入胜的宇宙“百科全书”会自然而有吗?!不!绝对不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艺必有匠,大造必有主”的道理。
由宇宙之规律而知主只有一个
《古兰经》说“假设有两个主宰的话,宇宙必已毁灭了。”因为两个全权的主宰或者相互合作,或者相互矛盾。合作表明各自都有所缺,无能独立掌管宇宙;矛盾则导致破坏,宇宙必然毁灭,这些都与主宰之德性不符。由此可知宇宙万物之主宰必然是独一无偶的,即真正的主宰──安拉。
信仰安拉的意义
信仰安拉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类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明确无误地告诉了人们人以及宇宙万物的来源与归宿,使人们“活得明明白白,死得清清楚楚;活时充满希望,死时六神有主。”让每个人都拥有一个虽然短暂但却充满信心与希望的人生。这难道是“人是猿猴进化而来,死后一把尸骨、一把灰,没有主宰恩赐、没有善恶相报、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短命而无希望的人生信仰可以相比的吗?!
世界名人论主宰
世界上有很多名人大多承认宇宙有一个主宰,只是由于民族不同、宗教不同、语言不同、时代不同而在表述上有所差异,请看:
牛顿(英国物理学家):“这个美丽无比的太阳、行星和彗星的宇宙星系,只能藉一位大能的,即明智而有权威的存在体的计划而存在。这位存在体永恒不灭、无所不在。因他的永恒不灭和无所不在而构成了时间和空间。”
爱迪生(美国发明家):“具有哲学思想的人,对于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总应该接受。从万物所表现的情况来看,宇宙实在是全能意志者的伟大成绩,假如否认至上全能者的存在,我们就等于亵渎自己的知识。科学与宗教同一根源,其间决不会发生冲突。我想信人与动物等都是由一个领袖来指导,宇宙的命运由一位至上者来支配。”
培根(英国哲学家):“我宁愿相信《圣经》及《古兰经》中的一切寓言,也不愿相信这宇宙的构成没有一个主宰的说法。同样主也没有创造奇迹以彻底说服无神论者,因为主所造的日常一切就足以驳倒无神论了。”
爱因斯坦(德国物理学家):“宇宙间的一切都受着同一规律的支配,日月星辰的运行是多么庄严,分子、原子的运行又是多么的精微,这一切却又是受着同样的力学定律的支配,这里难道没有一位全能的主宰吗?!”
作者:不详
宇宙中的万物包括宇宙都是有始的,有始的东西不可能自有而有,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他们必然有一个造化者。睹物思人,这是常理。比如,当我们看到一本富有哲理的书,我们相信这是某一位作家所写,而且他一定知识渊博。我们不会相信书是由每一个单字自己组合成单词,再又单词自行排列成句,而后自动组成段落、章节,并且还富有深刻的哲理和意义。那么,由无数的彗星、卫星、行星、恒星组成的这本博大深邃、奥妙无穷并且同样蕴涵深刻哲理的、引人入胜的宇宙“百科全书”会自然而有吗?!不!绝对不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艺必有匠,大造必有主”的道理。
由宇宙之规律而知主只有一个
《古兰经》说“假设有两个主宰的话,宇宙必已毁灭了。”因为两个全权的主宰或者相互合作,或者相互矛盾。合作表明各自都有所缺,无能独立掌管宇宙;矛盾则导致破坏,宇宙必然毁灭,这些都与主宰之德性不符。由此可知宇宙万物之主宰必然是独一无偶的,即真正的主宰──安拉。
信仰安拉的意义
信仰安拉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类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明确无误地告诉了人们人以及宇宙万物的来源与归宿,使人们“活得明明白白,死得清清楚楚;活时充满希望,死时六神有主。”让每个人都拥有一个虽然短暂但却充满信心与希望的人生。这难道是“人是猿猴进化而来,死后一把尸骨、一把灰,没有主宰恩赐、没有善恶相报、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短命而无希望的人生信仰可以相比的吗?!
世界名人论主宰
世界上有很多名人大多承认宇宙有一个主宰,只是由于民族不同、宗教不同、语言不同、时代不同而在表述上有所差异,请看:
牛顿(英国物理学家):“这个美丽无比的太阳、行星和彗星的宇宙星系,只能藉一位大能的,即明智而有权威的存在体的计划而存在。这位存在体永恒不灭、无所不在。因他的永恒不灭和无所不在而构成了时间和空间。”
爱迪生(美国发明家):“具有哲学思想的人,对于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总应该接受。从万物所表现的情况来看,宇宙实在是全能意志者的伟大成绩,假如否认至上全能者的存在,我们就等于亵渎自己的知识。科学与宗教同一根源,其间决不会发生冲突。我想信人与动物等都是由一个领袖来指导,宇宙的命运由一位至上者来支配。”
培根(英国哲学家):“我宁愿相信《圣经》及《古兰经》中的一切寓言,也不愿相信这宇宙的构成没有一个主宰的说法。同样主也没有创造奇迹以彻底说服无神论者,因为主所造的日常一切就足以驳倒无神论了。”
爱因斯坦(德国物理学家):“宇宙间的一切都受着同一规律的支配,日月星辰的运行是多么庄严,分子、原子的运行又是多么的精微,这一切却又是受着同样的力学定律的支配,这里难道没有一位全能的主宰吗?!”
作者:不详
4/17/2009
标题:安拉的存在
问题:为什么你相信安拉的存在?有何依据?
答复:
看起来很有趣的一个方面,为数不少同意安拉存在的人抱着一种“理所当然”的想法,我们周围有许多人相信安拉的存在,但他们并不是基于一些令人心悦诚服的理由,而只是因为他本来是那样或他应该是那样,乍一看,这种普通的想法听起来未免有些偏颇,然而,宣称神圣的宗教对抱有这种表面上“有些偏颇”的和“理所当然”想法的人有另外一种解释。根据神圣的教义,这种想法是人们代代相传,未曾间断所致,从人类的始祖阿丹开始。因为教义中说,不像以后的人类,阿丹是同安拉直接接触,并且受其影响,后来,安拉选择了不同地方不同时代中最优秀的人直接启示他们,并与他们交流。安拉向他们传达他的讯息,使他们知道他(安拉)喜好的和厌恶的。给予他们无可辩驳的迹象以证明其存在,并且使他们认识到生命的意义及成功与失败的结果。安拉告知诺亚,致词易卜拉欣,同摩西谈话,向耶稣传达信息并最终启示了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自阿丹起到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结束,安拉的启示一代一代的传播下来,从未间断。在人们看来,这种启示是如此真实和可靠,不需要寻找任何证据来支持它。对于一个出生于相信安拉存在的家庭的人来说,一般的说,这种代代相传的信息为他们的信仰奠定了基础。这样,对于一个孩子,无论他出生于一个犹太人家庭,基督徒家庭或者穆斯林家庭(或者任何相信安拉存在的家庭),相信安拉的存在是他信仰的出发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靠从小家里的耳濡目染和外部环境熏陶的孩子在审视和检测从他长辈口里得来的信息的能力有说加强,正如这个时代,当一个孩子(或者是成年人)试图寻找证据来证明长辈给他们传送的信息,抑或是搜集一些足以反驳这样传送给他的信息的根据。
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也曾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如今我对安拉的存在深信不疑,根据一些几乎相同的原因:当我看见一封信时,我相信它是一个(好的或坏的)作者写的;当我看见一幢建筑时,我相信它是由建筑师设计和工程师指导(同地的工人们)一同完成的;当我吃一顿美味佳肴时我相信它是由一个技艺精湛的厨师精心准备的。对我而言,怀疑安拉的存在,犹如怀疑作者的存在,甚至在我收到一封信之后;犹如怀疑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存在,甚至在我看到一幢建筑之后;犹如怀疑出色厨师的存在,甚至在我吃完一顿美餐之后。
当我照镜子时,我看见的是一件优美的艺术品。眼睛、鼻子、嘴唇、脖子、胳膊、手、腿和脚,每一件都在完美的平衡中达到了优美的安排,的确是一件艺术品;然而,不仅如此,他也是无穷智慧的杰作。因为眼睛、鼻子以及身上其他可以看到的东西不仅仅是合理优美的安排,更是按照特定的和合理安排的原则原则各司其职。如此科学的原则确是一种征兆,人们认识到这些原则如此的正确和可靠,以至学校在管理方面纷纷效仿,并在大学校园之中广为采纳。然而,它并不止于此。这件优美的艺术品和智慧的结晶也被赋予了“非凡的火花”。但是身处在这个物欲横流,尔虞我诈和不公平的世界里,我被赋予了辨别真伪和区分好坏的能力。我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存在,相反,对于我的存在,我也有道义上的特征。一切事物似乎没变,我宁愿行善,,避免放任自己作恶。但我清楚我并没有从我所处的环境之中学会这种美德,我的追求如今已成为这种美德的反面,这已是事实。当我同我的邻居,路人,亲戚,朋友,陌生人谈话,在我的四周,在西方或东方,我惊诧地意识到,正如我在物质存在中存在一个标准,在我精神和道德存在中也有一个重要的标准,一刹那,我意识到,每一个通情达理之人,不论他的人种、信仰、肤色或者社会经济背景,他内心都赞美老实、公道、善良和关心他人,并回避下流及犯法之事,这就是人——艺术和智慧的结晶。
我进一步思索并且发现,人作为一种存在,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也必将赤裸裸地离开,尽管现在他并不愿意。那么,他周围的环境呢?不尽供给他,延续他的生命,也满足他的各种需要,生理的,情感的和审美的,最大满足了他口渴,饥饿和其他生理需要。的确,它能满足人们对舒适幸福生活的渴望,就像一座精修和配备优良的的宫殿;伟大正确的规律充斥着整个环境,这些规律是如此正确,以至于依靠它们,人们甚至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计划着摆脱地球束缚的旅行。让一个精通天文的人告诉你任何一个已知恒星的位置或者是给定时间一个行星的位置,无论是将来还是过去,依靠这些规律,他能准确地告诉你它的位置,他对它的估测确信地甚至愿意跟你打赌,任何一个对发现这些自然规律感兴趣的人都应当研究一下科学发展史,人类所有的发现和发明无非是在发现,仿效和利用这些固有的自然规律时向前迈了一步。那么这就是人类所居住的环境。
这就是我对我自身和周围环境的理解。
我相信安拉的存在,只因我无法解释我及我周围环境的存在。除了相信一个伟大英明的创造者和设计者。
对于“我们为什么存在”唯一的另外一种解释就是“我们本来就存在”,“纯属偶然”。不过,我很难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有勇气这样说,的确,无论信于不信,这是唯一的另外一种解释,试想,今天——二十一世纪初——我们人类应该去往哪里?我们的科学家和先驱们对于他们脑子里的疑惑给了相同的解释。如果牛顿看见苹果落地时说:“The hell with “Why it falls” as long as it falls nearer to me than to him”。如果爱因斯坦宣布:“如果物质和能量之间有关系,与我何干?”如果爱迪生说“让我们尽情的吃喝玩乐——哪怕只有烛光”(但是,蜡烛从何而来——要知道自然界只有阳光或没有光明)。
我们应该去往何方?
当牛顿在“苹果落地”现象的背后发现了力,他为他伟大的发现而欢呼时,你不觉得奇怪吗?然而当人类从他存在现象的背后发现存在一个英明、仁慈、调养众世界的主而予以否认时,他确是悖逆的!
我想知道为什么?
事实上,“万事都是偶然”是不可接受的解释,不如寻找一些关于实际上他们如何做和为何做那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事情。对于我们周围的所有现象,我们寻求答案,基于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那就是在我们自身及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之中确有智慧和创造的迹象。然而,因为一些未知的原因,一些人不愿意接受对物质世界及我们自身的存在,对我们为何而生,又为何而死的解释。安拉的存在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并澄清了所有疑惑,它使什么明白我们的存在及我们周围一切事物存在的意义。《古兰经》中这样说:
“[坚信]安拉就是天堂和人类世界的那盏明灯”
假如我否认万有引力定理,并且提出应当另选一种解释去阐明“苹果落地”之现象,我相信,我将会被送进精神病院,或是幸运点,人们对我置之不理,他们的确有理由这样做,这种无稽之谈在“万有引力”定理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因为万有引力定理早已成功地,充分地解释了“苹果落地”的现象。应该能对万有引力定理形成挑战的当然是另一种理论,它应该充分地解释这种现象,至少是能够解决万有引力定理所不能解释的问题,而这样做完全是徒劳的。同样,安拉的存在也绝不能通过一些偶然的微不足道的解释而受到质疑,这些解释根本就是无意义的,相反,它是对人类的存在这一事实以及人们多年来在科技方面正确推理的一种冒犯和诋毁。你怀疑真主的存在这一真理,那好,你能拿出一种理论来阐明人类与物质世界为什么会存在吗?至今尚未有人回答这个问题,神圣的宗教宣称没有任何物可以做安拉的匹敌。就算有一天有另外一种令人信服的解释,我相信这种解释不地不承认,一个人的肖像及他周围的风景是有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和工程师所设计和描绘的,优雅地布置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大地并且给养他。这说明在人自身和以外的物质世界里需要神的佑助和无穷的智慧,而这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一个伟大英明的创造者的存在,《古兰经》引导我们说:“天地的创造 昼夜的轮流 利人航海的船舶 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 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 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 与风向的改变 天地间受制的云 对於能了解的人看来 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
我可不愿把这美轮美奂的世界以及我们的身体这件完美的艺术品归因于一个不可信的偶然。
你呢?
作者:不详
答复:
看起来很有趣的一个方面,为数不少同意安拉存在的人抱着一种“理所当然”的想法,我们周围有许多人相信安拉的存在,但他们并不是基于一些令人心悦诚服的理由,而只是因为他本来是那样或他应该是那样,乍一看,这种普通的想法听起来未免有些偏颇,然而,宣称神圣的宗教对抱有这种表面上“有些偏颇”的和“理所当然”想法的人有另外一种解释。根据神圣的教义,这种想法是人们代代相传,未曾间断所致,从人类的始祖阿丹开始。因为教义中说,不像以后的人类,阿丹是同安拉直接接触,并且受其影响,后来,安拉选择了不同地方不同时代中最优秀的人直接启示他们,并与他们交流。安拉向他们传达他的讯息,使他们知道他(安拉)喜好的和厌恶的。给予他们无可辩驳的迹象以证明其存在,并且使他们认识到生命的意义及成功与失败的结果。安拉告知诺亚,致词易卜拉欣,同摩西谈话,向耶稣传达信息并最终启示了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自阿丹起到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结束,安拉的启示一代一代的传播下来,从未间断。在人们看来,这种启示是如此真实和可靠,不需要寻找任何证据来支持它。对于一个出生于相信安拉存在的家庭的人来说,一般的说,这种代代相传的信息为他们的信仰奠定了基础。这样,对于一个孩子,无论他出生于一个犹太人家庭,基督徒家庭或者穆斯林家庭(或者任何相信安拉存在的家庭),相信安拉的存在是他信仰的出发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靠从小家里的耳濡目染和外部环境熏陶的孩子在审视和检测从他长辈口里得来的信息的能力有说加强,正如这个时代,当一个孩子(或者是成年人)试图寻找证据来证明长辈给他们传送的信息,抑或是搜集一些足以反驳这样传送给他的信息的根据。
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也曾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如今我对安拉的存在深信不疑,根据一些几乎相同的原因:当我看见一封信时,我相信它是一个(好的或坏的)作者写的;当我看见一幢建筑时,我相信它是由建筑师设计和工程师指导(同地的工人们)一同完成的;当我吃一顿美味佳肴时我相信它是由一个技艺精湛的厨师精心准备的。对我而言,怀疑安拉的存在,犹如怀疑作者的存在,甚至在我收到一封信之后;犹如怀疑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存在,甚至在我看到一幢建筑之后;犹如怀疑出色厨师的存在,甚至在我吃完一顿美餐之后。
当我照镜子时,我看见的是一件优美的艺术品。眼睛、鼻子、嘴唇、脖子、胳膊、手、腿和脚,每一件都在完美的平衡中达到了优美的安排,的确是一件艺术品;然而,不仅如此,他也是无穷智慧的杰作。因为眼睛、鼻子以及身上其他可以看到的东西不仅仅是合理优美的安排,更是按照特定的和合理安排的原则原则各司其职。如此科学的原则确是一种征兆,人们认识到这些原则如此的正确和可靠,以至学校在管理方面纷纷效仿,并在大学校园之中广为采纳。然而,它并不止于此。这件优美的艺术品和智慧的结晶也被赋予了“非凡的火花”。但是身处在这个物欲横流,尔虞我诈和不公平的世界里,我被赋予了辨别真伪和区分好坏的能力。我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存在,相反,对于我的存在,我也有道义上的特征。一切事物似乎没变,我宁愿行善,,避免放任自己作恶。但我清楚我并没有从我所处的环境之中学会这种美德,我的追求如今已成为这种美德的反面,这已是事实。当我同我的邻居,路人,亲戚,朋友,陌生人谈话,在我的四周,在西方或东方,我惊诧地意识到,正如我在物质存在中存在一个标准,在我精神和道德存在中也有一个重要的标准,一刹那,我意识到,每一个通情达理之人,不论他的人种、信仰、肤色或者社会经济背景,他内心都赞美老实、公道、善良和关心他人,并回避下流及犯法之事,这就是人——艺术和智慧的结晶。
我进一步思索并且发现,人作为一种存在,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也必将赤裸裸地离开,尽管现在他并不愿意。那么,他周围的环境呢?不尽供给他,延续他的生命,也满足他的各种需要,生理的,情感的和审美的,最大满足了他口渴,饥饿和其他生理需要。的确,它能满足人们对舒适幸福生活的渴望,就像一座精修和配备优良的的宫殿;伟大正确的规律充斥着整个环境,这些规律是如此正确,以至于依靠它们,人们甚至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计划着摆脱地球束缚的旅行。让一个精通天文的人告诉你任何一个已知恒星的位置或者是给定时间一个行星的位置,无论是将来还是过去,依靠这些规律,他能准确地告诉你它的位置,他对它的估测确信地甚至愿意跟你打赌,任何一个对发现这些自然规律感兴趣的人都应当研究一下科学发展史,人类所有的发现和发明无非是在发现,仿效和利用这些固有的自然规律时向前迈了一步。那么这就是人类所居住的环境。
这就是我对我自身和周围环境的理解。
我相信安拉的存在,只因我无法解释我及我周围环境的存在。除了相信一个伟大英明的创造者和设计者。
对于“我们为什么存在”唯一的另外一种解释就是“我们本来就存在”,“纯属偶然”。不过,我很难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有勇气这样说,的确,无论信于不信,这是唯一的另外一种解释,试想,今天——二十一世纪初——我们人类应该去往哪里?我们的科学家和先驱们对于他们脑子里的疑惑给了相同的解释。如果牛顿看见苹果落地时说:“The hell with “Why it falls” as long as it falls nearer to me than to him”。如果爱因斯坦宣布:“如果物质和能量之间有关系,与我何干?”如果爱迪生说“让我们尽情的吃喝玩乐——哪怕只有烛光”(但是,蜡烛从何而来——要知道自然界只有阳光或没有光明)。
我们应该去往何方?
当牛顿在“苹果落地”现象的背后发现了力,他为他伟大的发现而欢呼时,你不觉得奇怪吗?然而当人类从他存在现象的背后发现存在一个英明、仁慈、调养众世界的主而予以否认时,他确是悖逆的!
我想知道为什么?
事实上,“万事都是偶然”是不可接受的解释,不如寻找一些关于实际上他们如何做和为何做那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事情。对于我们周围的所有现象,我们寻求答案,基于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那就是在我们自身及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之中确有智慧和创造的迹象。然而,因为一些未知的原因,一些人不愿意接受对物质世界及我们自身的存在,对我们为何而生,又为何而死的解释。安拉的存在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并澄清了所有疑惑,它使什么明白我们的存在及我们周围一切事物存在的意义。《古兰经》中这样说:
“[坚信]安拉就是天堂和人类世界的那盏明灯”
假如我否认万有引力定理,并且提出应当另选一种解释去阐明“苹果落地”之现象,我相信,我将会被送进精神病院,或是幸运点,人们对我置之不理,他们的确有理由这样做,这种无稽之谈在“万有引力”定理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因为万有引力定理早已成功地,充分地解释了“苹果落地”的现象。应该能对万有引力定理形成挑战的当然是另一种理论,它应该充分地解释这种现象,至少是能够解决万有引力定理所不能解释的问题,而这样做完全是徒劳的。同样,安拉的存在也绝不能通过一些偶然的微不足道的解释而受到质疑,这些解释根本就是无意义的,相反,它是对人类的存在这一事实以及人们多年来在科技方面正确推理的一种冒犯和诋毁。你怀疑真主的存在这一真理,那好,你能拿出一种理论来阐明人类与物质世界为什么会存在吗?至今尚未有人回答这个问题,神圣的宗教宣称没有任何物可以做安拉的匹敌。就算有一天有另外一种令人信服的解释,我相信这种解释不地不承认,一个人的肖像及他周围的风景是有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和工程师所设计和描绘的,优雅地布置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大地并且给养他。这说明在人自身和以外的物质世界里需要神的佑助和无穷的智慧,而这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一个伟大英明的创造者的存在,《古兰经》引导我们说:“天地的创造 昼夜的轮流 利人航海的船舶 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 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 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 与风向的改变 天地间受制的云 对於能了解的人看来 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
我可不愿把这美轮美奂的世界以及我们的身体这件完美的艺术品归因于一个不可信的偶然。
你呢?
作者:不详
汉族穆斯林兄弟在浙江大学的演讲
赞美真主。
伊拉克战争的打响,使伊斯兰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有关伊斯兰的话题也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们谈论,有关伊斯兰的报道也一再的见诸报端。不幸的是,由于我们信息来源的单一,以及我们长期以来的漠视和偏见,人们,包括许多穆斯林,都对伊斯兰有或多或少的误解。为此我真诚地希望我今天能够给大家介绍真正的伊斯兰。
首先我要声明,伊斯兰与其它宗教不同,其信仰仅来源于《古兰经》和圣训。《古兰经》是真主启示给使者穆罕默德的经典,是真主的语言。它由阿拉伯语降示,历经了1400多年保持原貌,而未有丝毫被人窜改,为了保持对《古兰经》原文的理解,阿拉伯语语法体系和语言习惯也在1400基本没有变化,这也是人类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圣训即有关于使者穆罕默德生前言行的记载,有点类似于儒家的《论语》,它是对《古兰经》行动化的体现和生活化的诠释。而任何人,任何穆斯林,只要他的行为有悖于《古兰经》和圣训, 就不能称其为伊斯兰的,同样也就无法体现和代表伊斯兰。对伊斯兰的理解也应以经、训为基准。我想,对于以上这一点说明,大家应该是会认同的。
一、伊斯兰信仰:
我经常看见一些朋友评论说美伊之战是上帝和真主的斗争。事实上,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教同源;圣经上的上帝亦即古兰经中真主,不过是中国的基督徒和穆斯林采用了各自的翻译罢了。“上帝”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和《礼记》,是早期来华的传教士利马窦等人引入圣经翻译体系的。而“真主”则是中国穆斯林跟据阿拉伯语Allah一词,创造性的翻译出来的,取意为“真正的主宰。”
然而,在信仰上,伊斯兰的上帝与基督教的上帝又有些不同,而这些不同正是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最大的差异。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而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信仰就是“信主独一”,即上帝是独一的。《古兰经》第112章:“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主;他不生育,也不被生;他是万物都无法匹及的主。”任何一种形式以物配主,即崇拜真主以外的人或物,在伊斯兰看来都是最大的罪恶。这种差别更表现在作为文化的载体语言上。阿拉伯语Allah一词,本意为“唯一的受崇拜者”,它没有复数形式,没有阴性形式,也不能表示除了真主外的任何主体;在这一点上,它与英语的God有明显的区别。伊斯兰教里,神的概念和其它宗教有很大不同,祂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人类不知道祂的具体形象,永远不能完全认识祂,只能凭借自然界、社会中的各种迹象去体会真主的存在。
伊斯兰不承认三位一体,也就是不承认耶稣作为上帝的一位。但是,伊斯兰认为耶稣的确是上帝重要的使者之一,他与大家所熟知的亚当,诺亚,亚伯拉罕,摩西和穆罕默德并称为伊斯兰的“六大使者”。同样,伊斯兰的最后一位使者穆罕默德也多次表明自己仅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并非上帝的儿子或者是上帝本身。
二、伊斯兰的信仰方式:
记得一位朋友说过,他厌恶伊斯兰教,因为有一次他见到一位穆斯林老者在礼拜时竟然对身旁跌倒的老伴不管不问,像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礼拜。
的确,人们对伊斯兰信仰方式的误解很深,这其中也包括了许多穆斯林。
那么,什么是信仰呢?这里有一段圣训:信仰有如树上的枝干,每一枝上又有许多小枝。这其中,最小的信仰是道路上的一块石头,最大的信仰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还有一段圣训说:信仰就是做了善事而感到发自内心的喜悦,做了恶事在胸中痛苦而自责。所以说伊斯兰信仰绝不仅仅是礼拜封斋,伊斯兰信仰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人性化的信仰。
当然,这并不是说伊斯兰的宗教功修不重要,相反伊斯兰所规定的每一种功课都有着明确的现实意义。
礼拜是伊斯兰重要的功课之一。礼拜的目的就是要把认主的深厚意义,根植在人的心中,使其成为一种时刻提醒人对主的责任之天性,不要因沉湎于尘世繁杂的俗务而忽略了精神上崇高的境界。礼拜能使人的头脑在忙碌中得以休息与冷静,以免忘记主。礼拜使人更能慎而行事,戒绝得意与狂傲,并使人在极其失意的境况下,学会坚定地忍耐。礼拜能够升华信仰,就会使人以更多的实际行动去做善事,去施舍和慈悯他人,从而使得自我得以发展和完善。“你应当宣示启示给你的经典,你应当谨守拜功,礼拜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29:45)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而穆斯林更是要通过每天的五次礼拜“吾日五省吾身。”
斋戒是伊斯兰又一重要功课,斋戒是指穆斯林在伊斯兰教的九月份每天从朝光拂晓开始,白天不吃不喝、戒房事,直到日落后。斋戒是阿拉伯语Swam的音义,本义是“自我克制”。伊斯兰的斋戒,不仅是戒绝饮食男女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于内心的净化、精神的修养。斋戒之人,要有涵养,心胸宽大,品德高尚,性情温和。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行。在卫生方面:现代医学已经证明,定期的戒食、空腹有利于消化、吸收在新陈代谢中剩余的物质,能够增强肠胃功能。精神方面:斋戒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精神修养的方法,因为那是自觉的、自省的、自我约束的功修。要是你自欺欺人,谁也不会察觉,唯一的监督者是真主。儒家认为人的最高境界在于“君子慎独”,而斋戒正是达到这种境界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道德方面:斋戒对于道德的培养,有莫大的关系,它是克己复礼的一种方法。斋戒有助于我们克制欲望,使它不得任意放纵,任性贪图。人能够在口渴之时斋戒解渴的香茶,就会在贫穷之际斋戒别人腰中的钱包,就会斋戒别人房中的娇妻。心理方面:斋戒必须有忍耐心、有决心、有恒心、有毅力,因为你在饥饿的时候,见了饮食而不去饮食,要是你没有敬畏安拉的虔心,没有朝乾夕惕的忍耐心,那是做不到的。穆圣说:“斋戒是忍耐的一部分,而忍耐是成功的一部分。” 孟子也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因此,有这样的心理建设的穆斯林,在必要的时候,能吃苦忍耐,能不惜牺牲,以维护正义。社会方面:人类社会,贫富不均,是一种正常现象。富有的人,往往奢侈淫逸,逍遥自在,很难想到穷人的困难情况。因此,伊斯兰规定斋戒的制度,使富有的人,亲自感到无饮无食的人的困难,于是生发恻隐之心,怜悯之心,自愿帮助穷人,救济贫困。
天课是伊斯兰最具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一项功修。天课是指每一个富裕的穆斯林要将每年节余的1/40,用以施济贫民,救助孤幼等社会福利工作。同时伊斯兰还鼓励自愿的施舍,在《古兰经》和圣训中都多次反复的提到自愿施舍的重要性。伊斯兰的施舍不仅仅是施济财物,同时也是巨大的精神鼓励。穆圣说过,“即使是微笑也是一种施舍。”值得指出的是,伊斯兰鼓励施舍,并不意味着要让穷人坐享其成、等待救助。有下面一段圣训:一次,一人来到穆圣面前,向其乞求施济以便维持生活;穆圣见其尚未老迈,便给了他一把斧子和一根绳子,命其以砍树买柴为生。可见伊斯兰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宗教。
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就刚才的问题进行回答,既然礼拜这么的重要,那么为了表示对真主的虔诚,那位老者是否真的应该在礼拜时对一旁跌倒的老伴不闻不问呢?让我们在《古兰经》和圣训中寻找答案。有这样一段圣训,一次,穆圣正在礼拜,他年幼的女儿Fatima在穆圣叩头的时候骑在了穆圣的脖子上,穆圣迟迟没有起身,直到Fatima从他的脖子上下来之后才直起身起来。因为穆圣深深的理解礼拜的真正意义,深深的理解真主爱的属性。的确,真主是爱的主宰,这在《古兰经》中有不计其数强调。“我派遣你,只因为我爱全世界的人。”(21:107) “真主对于世人是充满了仁爱的主。”(2:251)甚至《古兰经》所有的114章有113章都是以“奉无限博爱永久仁慈的真主之名”作为开始,唯一的不是以此开头的一章名为《忏悔章》,意为只要虔心忏悔,甚至不需要颂念真主的尊名都会得到宽恕。说到这里,我想大家自己都以为前面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其实,伊斯兰是信仰于务实的交融。一次,一个人与穆圣一起出行,当他们在一个地方停下过夜时,这个人就问道:“我是该拴住骆驼呢?还是应该信赖真主?”穆圣回答说:“信赖真主,同时拴住你的骆驼。”可见,伊斯兰是在信仰中务实,在务实中信仰。
三、伊斯兰与恐怖主义
这是对伊斯兰最大的误解。毫无疑问这是来自于一些媒体对伊斯兰的恶意抨击。当一个持枪歹徒以犹太教的名义攻击清真寺的时候,当天主教徒的爱尔兰共和军在市区引爆炸弹的时候,或者东正教徒的塞尔维亚士兵强奸、杀害穆斯林平民的时候,当印度教徒纵火焚烧穆斯林村庄并以此来纪念他们毗兹婆大神的时候,当美国总统在颂过“上帝保佑美利坚”之后,向朝鲜、越南、南联盟、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平民门投下一枚又一枚的导弹的时候,这些行为通常不会成为整个信仰的特征。这类行为从来没有归罪于作恶者的宗教信仰。然而有多少次我们却听到把伊斯兰、穆斯林原教旨主义等跟暴行关联在一起!
人们应该向伊斯兰本源寻求答案,并且把真正伊斯兰信仰跟媒体所报道的一些穆斯林的行为分开。“伊斯兰”这个阿拉伯语词汇本来的意思就是“和平”和“顺从”,即“顺从真主的意志”、“以和平的方式生活”;“穆斯林”是阿拉伯语“伊斯兰”的变格,意思是“真主的顺从者”和“和平的人”。《古兰经》中也说:“你们应当全体投入和平的宗教。”
伊斯兰在现代社会中可能看起来有点奇特甚至极端,多半是因为宗教在西方人日常生活中不占支配地位,反之,伊斯兰被穆斯林看作一种“生活方式”,他们不把世俗生活和宗教分离。伊斯兰认为,为了自由,为了捍卫信仰,或者为了那些被暴力驱逐出家园的人们,穆斯林有权利有义务举行圣战。但设置了严格的战斗规则,包括禁止伤害平民和毁坏谷物、树木以及牲畜。古兰经上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但是你们不要超过界限,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以消除········如果他们停战,那末,除了不义者之外,你们绝不要侵犯任何人。”(2:190-193)“如果他们寻求和平,你也应当寻求和平,信赖真主,因为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8:61)。因而战争是最后的手段,并且规定的严格条件限制。伊斯兰没有在任何时候命令杀害无辜者。相反,《古兰经》对滥杀无辜的人又这十分严厉的惩罚:“除非是杀死杀人者或是杀死为非作歹之人,凡枉杀一人者如杀害了全人类,凡救活一人者如救活全人类。”
此外,“圣战”一词系阿拉伯语的Jihad,其原意为“奋斗”,即“为了主道而奋斗”。穆斯林认为主要有两类圣战,另外一种圣战是每一个人渴望获得内心安宁而进行驱除私欲的内心斗争。其次,圣战还有多种形式。比如,穆圣说:“正在求学而死的人是烈士,正在治学而死的人是烈士,他们如同先知一般。” “最好的圣战是在不义的暴君面前宣讲正义。” “一个人正在路上走,见到路上的荆棘,于是停住把它除干净。真主奖励这种人,宽免其错误。”
而这也被穆圣称为一种圣战。
历史上,那些谨尊《古兰经》和圣训教诲的穆斯林先贤,他们身体力行,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宽容仁爱的实例:1099年,十字军攻陷了耶路撒冷,烧杀掠夺,血洗全城,正如当时的教皇乌尔班二世声称,“刀剑不染血的人要受诅咒”,连躲进了阿克萨清真寺避难的七万名妇孺老幼也被杀得干干净净,无一幸免--基督教的历史学家甚至极其骄傲地记载了这一丰功伟绩。1187年,阿拉伯人的战神、埃及苏丹萨拉丁率领伊斯兰联军,在经过伤亡惨重的激战后,夺回了被基督徒蹂躏了近90年的耶路撒冷。当时有大约10万名基督徒还在城中,面临着血腥报复。出乎意料的是,萨拉丁下令士兵不准屠杀、掠夺城中的平民,保证所有基督徒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如果他们要回归祖国的话,交少量的赎金就可以带着财产走人。大约8万4千名基督徒在萨拉丁士兵的保护下离开了耶路撒冷,许多交不起赎金的人也被赦免放行,萨拉丁的兄弟阿迪尔还自掏腰包替2千名基督徒交了赎金。一些丈夫在与穆斯林的作战中战死的基督徒妇女甚至还得到了赔偿。战胜者为有血海深仇的战败阵亡者支付赔偿,在人类历史上恐怕是空前绝后的了。而萨拉丁之所以能够如此,用他自己的话说,仅仅是因为《古兰经》上有“父亲的过错,不应由儿子来承担”的规定。
再如,众所周知,如今阿拉伯人和犹太人是不共戴天的敌人,然而,在历史上却并非如此。当阿拉伯帝国最为强大的时候,也是穆斯林和犹太人相处的最好的时候。正是由于阿拉伯帝国特殊的宽容政策,许多犹太人都逃离饱受凌辱和压迫的欧洲,寻求阿拉伯人的庇护。而自从犹太人被罗马人赶出巴勒斯坦之后,其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辉煌就是在穆斯林的西班牙得以实现的,这次辉煌持续了400年之久,直到穆斯林被西法联军以屠杀的方式赶出西班牙之后才宣告结束。
四、伊斯兰与妇女
大多数人头脑里的典型穆斯林妇女的形象是:戴着面纱、被强迫呆在家里以及禁止驾驶,禁止参加一切社会活动。有些穆斯林国家甚至还有压迫妇女的法律,然而这些都并非来自于伊斯兰,其中的很多做法都参杂着他们自己的文化立场。
这里我特别就妇女问题将伊斯兰与犹太教、基督教作一对比。还应当指出,所有宗教的观点都将出自各自的经典,即《古兰经》和圣训、《旧约》和《新约》。
1, 造人
三个宗教都认为是上帝造人,然而对于男女的被造,其观点却大不一样。犹太教和基督教都认为上帝先造了亚当,然后在其身上取了一根肋骨造了夏娃。而伊斯兰则不同,《古兰经》从没说过夏娃仅仅是由亚当的肋骨造成,相反《古兰经》却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49:13)“他用精液造化两性,男的和女的。”(75:39)这样,伊斯兰从本原上、人性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2, 受罚
三个宗教同样都认为是在偷食了禁果之后,上帝将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圣经》上记载,是蛇引诱夏娃吃了禁果,继而夏娃又给亚当吃了禁果。当上帝质询亚当的过错时,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因此,上帝也对二人有了不同的宣判,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创世纪3:16-17)但是在《古兰经》中对于这段故事的叙述是这样的:“‘亚当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乐园吧,你们可以随意吃园里的食物。但不要临近这棵树;否则,就要变成不义者。’ 但恶魔教唆他俩,以致为他俩显出他俩的被遮盖的阴部。他说:‘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使,或永生不灭。’ 他对他俩盟誓说:‘我确是忠于你俩的。’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俩堕落。当他俩尝了那棵树的果实的时候,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现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他俩的主喊叫他俩说:‘难道我没有禁止你俩吃那棵树的果实吗?难道我没有对你俩说过,恶魔确是你俩的明敌吗?’他俩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自欺了,如果你不赦宥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定变成不义之人。’”(19:23)从这里可以看出,真主将过错归咎于他们二人,而没有一丝的不公。同样,蛇也是同时引诱其二人,而不仅仅是夏娃一个。这样,伊斯兰在人格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3, 女儿
事实上,《古兰经》和《圣经》对于女性态度上的差异是从一出生就开始了。《旧约·利未记》12:2-5 上说,母亲生女孩与生男孩相比,其在宗教意义上的不洁净的时期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天主教《圣经·旧约》写得更加明确,“女儿的出生的确是一种损失。”(德训篇22:3)
而《古兰经》上不但禁止了古代愚昧时期阿拉伯人活埋女婴的恶习,还将男孩女孩的出生都看成是真主的礼物,“天地的国权,归真主所有。他欲创造什么,就创造什么;欲给谁女孩,就给谁女孩;欲给谁男孩,就给谁男孩。”(42:49)这里《古兰经》在叙述时把女孩置于首位,这样作的确是一种强调,因为这并不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
4, 妻子
作为妻子,穆斯林女性在伊斯兰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是伊斯兰最先赋予了女子以财产拥有权和继承权,并规定在结婚时男子必须向女子赠送一份聘礼,这部分聘礼在婚后则作为女方的财产,由女方自行支配,男方没有任何权利干涉。
鉴于男性普便在体力上超过女性,为了防止家庭暴力的产生,穆圣说:“信士们中最优秀的人是那些善待妻子的人。”又说:“男信士不要对女信士的缺点表示不满,因为缺点之外还有优点。”
5, 母亲
《圣经》认为,妇女的月经、怀孕、生产都是由夏娃带给妇女们永久性的痛苦惩罚。而伊斯兰则认为这正是真主所赋予女性崇高的责任,也正是母亲之伟大所在。《古兰经》中多次强调母亲孕育、哺乳之辛劳,告诫子女要孝敬父母。
而使者穆罕默德更是将母亲的角色提高到了从未有过的地位。
一人请教使者:“这世上谁最需要我的关爱呢?”使者回答:“你的母亲。”“然后是谁呢?”“你的母亲。” “然后是谁呢?”“你的母亲。” “然后是谁呢?” “你的父亲。”
穆圣还说:“天堂的在母亲的脚下。”
6, 女性
女性在家庭中三种不同的角色,伊斯兰和犹太教、基督教赋予了她们不同的地位和属性,而女性作为社会的半边天,这三种宗教又有什么样不同的看法呢?《圣经·旧约》传到书7:26-28,“我得知有等妇人、比死还苦、他的心是网罗、手是锁链.凡蒙 神喜悦的人、必能躲避他.有罪的人、却被他缠住了。传道者说、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个正直人.但众女子中、没有找到一个.我将这事一一比较、要寻求其理、我心仍要寻找、却未曾找到。”天主教的《圣经·旧约》德训篇25:26“一切恶毒,与妇人的恶毒相比,都算轻微;愿罪人的命运,落在她身上。”25:33“罪恶的起源,来自妇女;为了她,我们都要死亡。”《新约·提摩太前书》2:11-14“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然而《古兰经》在人性让从未对男女有过双重标准,也未将罪恶归咎与夏娃和其女性后裔。《古兰经》在人格上保证了男女的平等,“顺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从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施舍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常念真主的男女,真主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优美的报酬。”(33:35)“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真主及其使者,这等人真主将怜悯他们。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9:71)“他们的主应答了他们:“我绝不使你们中任何一个行善者徒劳而没有报酬,无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3:195)真主还说:“男人是女人的衣服,女人是男人的衣服”(2:187)要男女相互爱护、相互照顾。
7, 离婚
三种宗教对于离婚的态度是差别最大的。
基督教在《新约·马太福音》中规定不许离婚,然而,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并不现实。
相反,犹太教中男子则可以随意地休妻,“人若娶妻以后、见他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他、就可以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申命记24:1)
伊斯兰虽然允许离婚,但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预防措施。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冷静下来,以最大的努力挽回感情。如果双方执意要选择离婚,男方应该等待女方三个月经的周期待婚期以确定女方是否已怀孕。如果女方怀孕,则男方的待婚期应延长至整个孕期。在这期间以及整个哺乳期,男方都应向女方及婴儿提供食物、衣服和住所,因为在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必须受到保护和尊重。以上关于离婚的教诲全部来自《古兰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伊斯兰授予了女性以提出离婚的权利。这是历史上首次将女方申议的离婚合法化。穆圣本人就受理过此类由女性提出的离婚案件。
8, 寡妇
对于寡妇《圣经》和《古兰经》仍旧赋予了她们不同的地位和权力。根据《旧约·创世纪》38:8,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为她死去的丈夫留下子嗣,就应当嫁给她丈夫的兄弟以为其留后,无论她丈夫的兄弟结婚与否她都要这样。《旧约·利未记》21:13-15 还规定犹太教的祭师不能娶寡妇和被休的女人为妻,认为那样作是对上帝的亵渎。而《古兰经》则并不认为寡妇与离异的妇女是不纯洁的,相反,《古兰经》还授予寡妇与离异的妇女以自主权。“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当为妻室而遗嘱,当供给她们一年的衣食,不可将她们驱逐出去。如果她们自愿出去,那末,她们关於自身的合礼的行为,对於你们是毫无罪过的。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2:240)“如果你们休妻,而她们待婚期满,那末,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 (2:232)穆圣还说:“不经过少女的同意就不能与之结婚;不经过寡妇的同意也不能与之结婚。”
9, 多妻
经常有朋友半开玩笑似的问我是不是可以娶四个妻子。的确,“四个妻子”“不吃猪肉”“恐怖分子”构成了人们对伊斯兰教理解的三个基本概念。那么就让我们来关注一下伊斯兰教的多妻。
首先必须指出,伊斯兰并不鼓励、倡导其信徒实行多妻制,而仅仅是允许多妻制。那么,为什么?在武侯德战役之后,大量穆斯林青年男子战死疆场,因而留下了许多寡妇和孤儿,为了解决战后的社会问题,也为了引导世人,仁慈的真主此时给使者穆罕默德降示了这样一条经文:“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4:3)这是《古兰经》中唯一的一条关于多妻的经文,从其降示的背景来看,多妻仅仅是在特殊条件和环境下的选择,同时,这节经文也给多妻以严格的规定――公平。如果一个丈夫不能够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妻子,他的多妻就被认为是不合法的。穆圣说过:“谁有两个妻子而偏向其中之一,在审判日的时候,谁的身子就如负重担,拖曳着一边、痛苦地前行。”
五、伊斯兰与科学
“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 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96:1-5)这一段是真主第一次降示给使者穆罕默德的经文。
智慧和知识,是真主赋予人类的高贵的尊严。同时,在《古兰经》中真主多次强调人要思考、要观察,并指出知识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比如,“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10:101 )“ 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利人航海船舶,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与风向的改变,天地间受制的云,对于有理智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2:164) 真主还经常反问:“难道他们没有思维吗?”“难道他们不观察吗?”“难道有知识和无知识是相等的吗?”
穆圣也说:“知识是信士遗失的骆驼,无论在哪里发现,都应当拾起。”“求知是每一个男女穆斯林的天命。”“知识即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学者的墨迹胜于烈士的血迹。”穆圣还身体力行,命令犹太俘虏教授穆斯林读书识字以换取自由。
由于古兰经和圣训号召人们探寻真理,教导人们运用智慧的力量,早期的穆斯林学者们皓首穷经翻译保存了大量的希腊、波斯文献。欧洲学者能够读到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和阿里斯多德的著作也是托穆斯林之福,因为这两位学者的古希腊文原著早就散失了,是伊斯兰教学者把它们翻译成阿拉伯文而保留下来。总的来说,在7世纪至11世纪,希腊科学的重要典籍,都被翻译成阿拉伯文,後来才由欧洲学者翻译成拉丁文,直到了12世纪,西方学者才直接从希腊文翻译成拉丁文。早期的西方大学,如牛津大学、巴黎大学,都有阿拉伯系。教授有很多是阿拉伯文学者。欧洲学者是他们教育出来的。如著名学者罗伯特·培根(Bacon, 12l4-1292)便是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的阿拉伯文研究生。
伊斯兰科学带给人类最大的贡献是形成了“科学研究方法”。如今对于科学的定义是“实证的逻辑体系”而“实证”的“科学研究方法”正是穆斯林的贡献,而这又是与《古兰经》中“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的教诲分不开的。而我们所谓的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7)哲学也就是科学研究方法的叁步骤:观察、试验和归纳,实际上就是对穆斯林科学方法的总结。
公元7-11世纪的穆斯林,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所大学――巴格达大学,第一所博物馆――巴格达的智慧宫,第一所医院――巴格达医院。
14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阿拉伯科学冲击而成的。
穆斯林对医学的贡献非常大。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医学知识,全部都是从穆斯林那里来的。他们正确地诊断糖尿病、痛风病、癌症和瘟疫。由于伊斯兰教并不禁止解剖尸体,穆斯林学者利用尸体研究解剖学和生理学,并帮助学生理解器官怎样运作。这种经验研究使外科手术发展迅速。著名的穆斯林医学家伊本·西那被欧洲人尊为“医圣”,他的著作《医典》被欧洲医学院作为教科书沿用了近600年。
数学方面,阿拉伯穆斯林发展了印度数字,尤为重要的是他们推广了数字“0”与“十进制”的概念,这也是将其成为阿拉伯数字的主要原因。
代数,今天是人类步入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虽然代数的萌芽久矣,但是它在波斯族穆斯林花拉子密的手里正式成为数学的一门分支。花拉子密最具影响的代数学著作——《算术和代数论著》一书的拉丁文译本直至“文艺复兴”还作为教科书在欧洲的大学中被广泛使用。拉子密对代数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在西方他与欧几里德齐名,他的名字——“al-Khwarizmi”的拉丁文的音译——“Algorithm”或“Algorism”,后来还演变成现在对数(“logarithm”,简写为“log”)一词。他使用的阿拉伯语音译“al-jabr”(意为还原移项)一词,传入欧洲后演变为拉丁语“algebra”(代数)。
另外,穆斯林在天文学方面也有极大的贡献,如azimuth(地平经度)、nadir(天底)、zenith(天顶)、albedo(反照率)等词汇都是从阿拉伯语音译而来的。
作者:不详
伊拉克战争的打响,使伊斯兰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有关伊斯兰的话题也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们谈论,有关伊斯兰的报道也一再的见诸报端。不幸的是,由于我们信息来源的单一,以及我们长期以来的漠视和偏见,人们,包括许多穆斯林,都对伊斯兰有或多或少的误解。为此我真诚地希望我今天能够给大家介绍真正的伊斯兰。
首先我要声明,伊斯兰与其它宗教不同,其信仰仅来源于《古兰经》和圣训。《古兰经》是真主启示给使者穆罕默德的经典,是真主的语言。它由阿拉伯语降示,历经了1400多年保持原貌,而未有丝毫被人窜改,为了保持对《古兰经》原文的理解,阿拉伯语语法体系和语言习惯也在1400基本没有变化,这也是人类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圣训即有关于使者穆罕默德生前言行的记载,有点类似于儒家的《论语》,它是对《古兰经》行动化的体现和生活化的诠释。而任何人,任何穆斯林,只要他的行为有悖于《古兰经》和圣训, 就不能称其为伊斯兰的,同样也就无法体现和代表伊斯兰。对伊斯兰的理解也应以经、训为基准。我想,对于以上这一点说明,大家应该是会认同的。
一、伊斯兰信仰:
我经常看见一些朋友评论说美伊之战是上帝和真主的斗争。事实上,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教同源;圣经上的上帝亦即古兰经中真主,不过是中国的基督徒和穆斯林采用了各自的翻译罢了。“上帝”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和《礼记》,是早期来华的传教士利马窦等人引入圣经翻译体系的。而“真主”则是中国穆斯林跟据阿拉伯语Allah一词,创造性的翻译出来的,取意为“真正的主宰。”
然而,在信仰上,伊斯兰的上帝与基督教的上帝又有些不同,而这些不同正是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最大的差异。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而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信仰就是“信主独一”,即上帝是独一的。《古兰经》第112章:“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主;他不生育,也不被生;他是万物都无法匹及的主。”任何一种形式以物配主,即崇拜真主以外的人或物,在伊斯兰看来都是最大的罪恶。这种差别更表现在作为文化的载体语言上。阿拉伯语Allah一词,本意为“唯一的受崇拜者”,它没有复数形式,没有阴性形式,也不能表示除了真主外的任何主体;在这一点上,它与英语的God有明显的区别。伊斯兰教里,神的概念和其它宗教有很大不同,祂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人类不知道祂的具体形象,永远不能完全认识祂,只能凭借自然界、社会中的各种迹象去体会真主的存在。
伊斯兰不承认三位一体,也就是不承认耶稣作为上帝的一位。但是,伊斯兰认为耶稣的确是上帝重要的使者之一,他与大家所熟知的亚当,诺亚,亚伯拉罕,摩西和穆罕默德并称为伊斯兰的“六大使者”。同样,伊斯兰的最后一位使者穆罕默德也多次表明自己仅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并非上帝的儿子或者是上帝本身。
二、伊斯兰的信仰方式:
记得一位朋友说过,他厌恶伊斯兰教,因为有一次他见到一位穆斯林老者在礼拜时竟然对身旁跌倒的老伴不管不问,像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礼拜。
的确,人们对伊斯兰信仰方式的误解很深,这其中也包括了许多穆斯林。
那么,什么是信仰呢?这里有一段圣训:信仰有如树上的枝干,每一枝上又有许多小枝。这其中,最小的信仰是道路上的一块石头,最大的信仰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还有一段圣训说:信仰就是做了善事而感到发自内心的喜悦,做了恶事在胸中痛苦而自责。所以说伊斯兰信仰绝不仅仅是礼拜封斋,伊斯兰信仰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人性化的信仰。
当然,这并不是说伊斯兰的宗教功修不重要,相反伊斯兰所规定的每一种功课都有着明确的现实意义。
礼拜是伊斯兰重要的功课之一。礼拜的目的就是要把认主的深厚意义,根植在人的心中,使其成为一种时刻提醒人对主的责任之天性,不要因沉湎于尘世繁杂的俗务而忽略了精神上崇高的境界。礼拜能使人的头脑在忙碌中得以休息与冷静,以免忘记主。礼拜使人更能慎而行事,戒绝得意与狂傲,并使人在极其失意的境况下,学会坚定地忍耐。礼拜能够升华信仰,就会使人以更多的实际行动去做善事,去施舍和慈悯他人,从而使得自我得以发展和完善。“你应当宣示启示给你的经典,你应当谨守拜功,礼拜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29:45)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而穆斯林更是要通过每天的五次礼拜“吾日五省吾身。”
斋戒是伊斯兰又一重要功课,斋戒是指穆斯林在伊斯兰教的九月份每天从朝光拂晓开始,白天不吃不喝、戒房事,直到日落后。斋戒是阿拉伯语Swam的音义,本义是“自我克制”。伊斯兰的斋戒,不仅是戒绝饮食男女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于内心的净化、精神的修养。斋戒之人,要有涵养,心胸宽大,品德高尚,性情温和。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行。在卫生方面:现代医学已经证明,定期的戒食、空腹有利于消化、吸收在新陈代谢中剩余的物质,能够增强肠胃功能。精神方面:斋戒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精神修养的方法,因为那是自觉的、自省的、自我约束的功修。要是你自欺欺人,谁也不会察觉,唯一的监督者是真主。儒家认为人的最高境界在于“君子慎独”,而斋戒正是达到这种境界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道德方面:斋戒对于道德的培养,有莫大的关系,它是克己复礼的一种方法。斋戒有助于我们克制欲望,使它不得任意放纵,任性贪图。人能够在口渴之时斋戒解渴的香茶,就会在贫穷之际斋戒别人腰中的钱包,就会斋戒别人房中的娇妻。心理方面:斋戒必须有忍耐心、有决心、有恒心、有毅力,因为你在饥饿的时候,见了饮食而不去饮食,要是你没有敬畏安拉的虔心,没有朝乾夕惕的忍耐心,那是做不到的。穆圣说:“斋戒是忍耐的一部分,而忍耐是成功的一部分。” 孟子也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因此,有这样的心理建设的穆斯林,在必要的时候,能吃苦忍耐,能不惜牺牲,以维护正义。社会方面:人类社会,贫富不均,是一种正常现象。富有的人,往往奢侈淫逸,逍遥自在,很难想到穷人的困难情况。因此,伊斯兰规定斋戒的制度,使富有的人,亲自感到无饮无食的人的困难,于是生发恻隐之心,怜悯之心,自愿帮助穷人,救济贫困。
天课是伊斯兰最具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一项功修。天课是指每一个富裕的穆斯林要将每年节余的1/40,用以施济贫民,救助孤幼等社会福利工作。同时伊斯兰还鼓励自愿的施舍,在《古兰经》和圣训中都多次反复的提到自愿施舍的重要性。伊斯兰的施舍不仅仅是施济财物,同时也是巨大的精神鼓励。穆圣说过,“即使是微笑也是一种施舍。”值得指出的是,伊斯兰鼓励施舍,并不意味着要让穷人坐享其成、等待救助。有下面一段圣训:一次,一人来到穆圣面前,向其乞求施济以便维持生活;穆圣见其尚未老迈,便给了他一把斧子和一根绳子,命其以砍树买柴为生。可见伊斯兰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宗教。
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就刚才的问题进行回答,既然礼拜这么的重要,那么为了表示对真主的虔诚,那位老者是否真的应该在礼拜时对一旁跌倒的老伴不闻不问呢?让我们在《古兰经》和圣训中寻找答案。有这样一段圣训,一次,穆圣正在礼拜,他年幼的女儿Fatima在穆圣叩头的时候骑在了穆圣的脖子上,穆圣迟迟没有起身,直到Fatima从他的脖子上下来之后才直起身起来。因为穆圣深深的理解礼拜的真正意义,深深的理解真主爱的属性。的确,真主是爱的主宰,这在《古兰经》中有不计其数强调。“我派遣你,只因为我爱全世界的人。”(21:107) “真主对于世人是充满了仁爱的主。”(2:251)甚至《古兰经》所有的114章有113章都是以“奉无限博爱永久仁慈的真主之名”作为开始,唯一的不是以此开头的一章名为《忏悔章》,意为只要虔心忏悔,甚至不需要颂念真主的尊名都会得到宽恕。说到这里,我想大家自己都以为前面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其实,伊斯兰是信仰于务实的交融。一次,一个人与穆圣一起出行,当他们在一个地方停下过夜时,这个人就问道:“我是该拴住骆驼呢?还是应该信赖真主?”穆圣回答说:“信赖真主,同时拴住你的骆驼。”可见,伊斯兰是在信仰中务实,在务实中信仰。
三、伊斯兰与恐怖主义
这是对伊斯兰最大的误解。毫无疑问这是来自于一些媒体对伊斯兰的恶意抨击。当一个持枪歹徒以犹太教的名义攻击清真寺的时候,当天主教徒的爱尔兰共和军在市区引爆炸弹的时候,或者东正教徒的塞尔维亚士兵强奸、杀害穆斯林平民的时候,当印度教徒纵火焚烧穆斯林村庄并以此来纪念他们毗兹婆大神的时候,当美国总统在颂过“上帝保佑美利坚”之后,向朝鲜、越南、南联盟、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平民门投下一枚又一枚的导弹的时候,这些行为通常不会成为整个信仰的特征。这类行为从来没有归罪于作恶者的宗教信仰。然而有多少次我们却听到把伊斯兰、穆斯林原教旨主义等跟暴行关联在一起!
人们应该向伊斯兰本源寻求答案,并且把真正伊斯兰信仰跟媒体所报道的一些穆斯林的行为分开。“伊斯兰”这个阿拉伯语词汇本来的意思就是“和平”和“顺从”,即“顺从真主的意志”、“以和平的方式生活”;“穆斯林”是阿拉伯语“伊斯兰”的变格,意思是“真主的顺从者”和“和平的人”。《古兰经》中也说:“你们应当全体投入和平的宗教。”
伊斯兰在现代社会中可能看起来有点奇特甚至极端,多半是因为宗教在西方人日常生活中不占支配地位,反之,伊斯兰被穆斯林看作一种“生活方式”,他们不把世俗生活和宗教分离。伊斯兰认为,为了自由,为了捍卫信仰,或者为了那些被暴力驱逐出家园的人们,穆斯林有权利有义务举行圣战。但设置了严格的战斗规则,包括禁止伤害平民和毁坏谷物、树木以及牲畜。古兰经上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但是你们不要超过界限,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以消除········如果他们停战,那末,除了不义者之外,你们绝不要侵犯任何人。”(2:190-193)“如果他们寻求和平,你也应当寻求和平,信赖真主,因为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8:61)。因而战争是最后的手段,并且规定的严格条件限制。伊斯兰没有在任何时候命令杀害无辜者。相反,《古兰经》对滥杀无辜的人又这十分严厉的惩罚:“除非是杀死杀人者或是杀死为非作歹之人,凡枉杀一人者如杀害了全人类,凡救活一人者如救活全人类。”
此外,“圣战”一词系阿拉伯语的Jihad,其原意为“奋斗”,即“为了主道而奋斗”。穆斯林认为主要有两类圣战,另外一种圣战是每一个人渴望获得内心安宁而进行驱除私欲的内心斗争。其次,圣战还有多种形式。比如,穆圣说:“正在求学而死的人是烈士,正在治学而死的人是烈士,他们如同先知一般。” “最好的圣战是在不义的暴君面前宣讲正义。” “一个人正在路上走,见到路上的荆棘,于是停住把它除干净。真主奖励这种人,宽免其错误。”
而这也被穆圣称为一种圣战。
历史上,那些谨尊《古兰经》和圣训教诲的穆斯林先贤,他们身体力行,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宽容仁爱的实例:1099年,十字军攻陷了耶路撒冷,烧杀掠夺,血洗全城,正如当时的教皇乌尔班二世声称,“刀剑不染血的人要受诅咒”,连躲进了阿克萨清真寺避难的七万名妇孺老幼也被杀得干干净净,无一幸免--基督教的历史学家甚至极其骄傲地记载了这一丰功伟绩。1187年,阿拉伯人的战神、埃及苏丹萨拉丁率领伊斯兰联军,在经过伤亡惨重的激战后,夺回了被基督徒蹂躏了近90年的耶路撒冷。当时有大约10万名基督徒还在城中,面临着血腥报复。出乎意料的是,萨拉丁下令士兵不准屠杀、掠夺城中的平民,保证所有基督徒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如果他们要回归祖国的话,交少量的赎金就可以带着财产走人。大约8万4千名基督徒在萨拉丁士兵的保护下离开了耶路撒冷,许多交不起赎金的人也被赦免放行,萨拉丁的兄弟阿迪尔还自掏腰包替2千名基督徒交了赎金。一些丈夫在与穆斯林的作战中战死的基督徒妇女甚至还得到了赔偿。战胜者为有血海深仇的战败阵亡者支付赔偿,在人类历史上恐怕是空前绝后的了。而萨拉丁之所以能够如此,用他自己的话说,仅仅是因为《古兰经》上有“父亲的过错,不应由儿子来承担”的规定。
再如,众所周知,如今阿拉伯人和犹太人是不共戴天的敌人,然而,在历史上却并非如此。当阿拉伯帝国最为强大的时候,也是穆斯林和犹太人相处的最好的时候。正是由于阿拉伯帝国特殊的宽容政策,许多犹太人都逃离饱受凌辱和压迫的欧洲,寻求阿拉伯人的庇护。而自从犹太人被罗马人赶出巴勒斯坦之后,其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辉煌就是在穆斯林的西班牙得以实现的,这次辉煌持续了400年之久,直到穆斯林被西法联军以屠杀的方式赶出西班牙之后才宣告结束。
四、伊斯兰与妇女
大多数人头脑里的典型穆斯林妇女的形象是:戴着面纱、被强迫呆在家里以及禁止驾驶,禁止参加一切社会活动。有些穆斯林国家甚至还有压迫妇女的法律,然而这些都并非来自于伊斯兰,其中的很多做法都参杂着他们自己的文化立场。
这里我特别就妇女问题将伊斯兰与犹太教、基督教作一对比。还应当指出,所有宗教的观点都将出自各自的经典,即《古兰经》和圣训、《旧约》和《新约》。
1, 造人
三个宗教都认为是上帝造人,然而对于男女的被造,其观点却大不一样。犹太教和基督教都认为上帝先造了亚当,然后在其身上取了一根肋骨造了夏娃。而伊斯兰则不同,《古兰经》从没说过夏娃仅仅是由亚当的肋骨造成,相反《古兰经》却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49:13)“他用精液造化两性,男的和女的。”(75:39)这样,伊斯兰从本原上、人性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2, 受罚
三个宗教同样都认为是在偷食了禁果之后,上帝将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圣经》上记载,是蛇引诱夏娃吃了禁果,继而夏娃又给亚当吃了禁果。当上帝质询亚当的过错时,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因此,上帝也对二人有了不同的宣判,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创世纪3:16-17)但是在《古兰经》中对于这段故事的叙述是这样的:“‘亚当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乐园吧,你们可以随意吃园里的食物。但不要临近这棵树;否则,就要变成不义者。’ 但恶魔教唆他俩,以致为他俩显出他俩的被遮盖的阴部。他说:‘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使,或永生不灭。’ 他对他俩盟誓说:‘我确是忠于你俩的。’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俩堕落。当他俩尝了那棵树的果实的时候,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现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他俩的主喊叫他俩说:‘难道我没有禁止你俩吃那棵树的果实吗?难道我没有对你俩说过,恶魔确是你俩的明敌吗?’他俩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自欺了,如果你不赦宥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定变成不义之人。’”(19:23)从这里可以看出,真主将过错归咎于他们二人,而没有一丝的不公。同样,蛇也是同时引诱其二人,而不仅仅是夏娃一个。这样,伊斯兰在人格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3, 女儿
事实上,《古兰经》和《圣经》对于女性态度上的差异是从一出生就开始了。《旧约·利未记》12:2-5 上说,母亲生女孩与生男孩相比,其在宗教意义上的不洁净的时期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天主教《圣经·旧约》写得更加明确,“女儿的出生的确是一种损失。”(德训篇22:3)
而《古兰经》上不但禁止了古代愚昧时期阿拉伯人活埋女婴的恶习,还将男孩女孩的出生都看成是真主的礼物,“天地的国权,归真主所有。他欲创造什么,就创造什么;欲给谁女孩,就给谁女孩;欲给谁男孩,就给谁男孩。”(42:49)这里《古兰经》在叙述时把女孩置于首位,这样作的确是一种强调,因为这并不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
4, 妻子
作为妻子,穆斯林女性在伊斯兰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是伊斯兰最先赋予了女子以财产拥有权和继承权,并规定在结婚时男子必须向女子赠送一份聘礼,这部分聘礼在婚后则作为女方的财产,由女方自行支配,男方没有任何权利干涉。
鉴于男性普便在体力上超过女性,为了防止家庭暴力的产生,穆圣说:“信士们中最优秀的人是那些善待妻子的人。”又说:“男信士不要对女信士的缺点表示不满,因为缺点之外还有优点。”
5, 母亲
《圣经》认为,妇女的月经、怀孕、生产都是由夏娃带给妇女们永久性的痛苦惩罚。而伊斯兰则认为这正是真主所赋予女性崇高的责任,也正是母亲之伟大所在。《古兰经》中多次强调母亲孕育、哺乳之辛劳,告诫子女要孝敬父母。
而使者穆罕默德更是将母亲的角色提高到了从未有过的地位。
一人请教使者:“这世上谁最需要我的关爱呢?”使者回答:“你的母亲。”“然后是谁呢?”“你的母亲。” “然后是谁呢?”“你的母亲。” “然后是谁呢?” “你的父亲。”
穆圣还说:“天堂的在母亲的脚下。”
6, 女性
女性在家庭中三种不同的角色,伊斯兰和犹太教、基督教赋予了她们不同的地位和属性,而女性作为社会的半边天,这三种宗教又有什么样不同的看法呢?《圣经·旧约》传到书7:26-28,“我得知有等妇人、比死还苦、他的心是网罗、手是锁链.凡蒙 神喜悦的人、必能躲避他.有罪的人、却被他缠住了。传道者说、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个正直人.但众女子中、没有找到一个.我将这事一一比较、要寻求其理、我心仍要寻找、却未曾找到。”天主教的《圣经·旧约》德训篇25:26“一切恶毒,与妇人的恶毒相比,都算轻微;愿罪人的命运,落在她身上。”25:33“罪恶的起源,来自妇女;为了她,我们都要死亡。”《新约·提摩太前书》2:11-14“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然而《古兰经》在人性让从未对男女有过双重标准,也未将罪恶归咎与夏娃和其女性后裔。《古兰经》在人格上保证了男女的平等,“顺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从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施舍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常念真主的男女,真主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优美的报酬。”(33:35)“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真主及其使者,这等人真主将怜悯他们。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9:71)“他们的主应答了他们:“我绝不使你们中任何一个行善者徒劳而没有报酬,无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3:195)真主还说:“男人是女人的衣服,女人是男人的衣服”(2:187)要男女相互爱护、相互照顾。
7, 离婚
三种宗教对于离婚的态度是差别最大的。
基督教在《新约·马太福音》中规定不许离婚,然而,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并不现实。
相反,犹太教中男子则可以随意地休妻,“人若娶妻以后、见他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他、就可以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申命记24:1)
伊斯兰虽然允许离婚,但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预防措施。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冷静下来,以最大的努力挽回感情。如果双方执意要选择离婚,男方应该等待女方三个月经的周期待婚期以确定女方是否已怀孕。如果女方怀孕,则男方的待婚期应延长至整个孕期。在这期间以及整个哺乳期,男方都应向女方及婴儿提供食物、衣服和住所,因为在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必须受到保护和尊重。以上关于离婚的教诲全部来自《古兰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伊斯兰授予了女性以提出离婚的权利。这是历史上首次将女方申议的离婚合法化。穆圣本人就受理过此类由女性提出的离婚案件。
8, 寡妇
对于寡妇《圣经》和《古兰经》仍旧赋予了她们不同的地位和权力。根据《旧约·创世纪》38:8,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为她死去的丈夫留下子嗣,就应当嫁给她丈夫的兄弟以为其留后,无论她丈夫的兄弟结婚与否她都要这样。《旧约·利未记》21:13-15 还规定犹太教的祭师不能娶寡妇和被休的女人为妻,认为那样作是对上帝的亵渎。而《古兰经》则并不认为寡妇与离异的妇女是不纯洁的,相反,《古兰经》还授予寡妇与离异的妇女以自主权。“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当为妻室而遗嘱,当供给她们一年的衣食,不可将她们驱逐出去。如果她们自愿出去,那末,她们关於自身的合礼的行为,对於你们是毫无罪过的。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2:240)“如果你们休妻,而她们待婚期满,那末,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 (2:232)穆圣还说:“不经过少女的同意就不能与之结婚;不经过寡妇的同意也不能与之结婚。”
9, 多妻
经常有朋友半开玩笑似的问我是不是可以娶四个妻子。的确,“四个妻子”“不吃猪肉”“恐怖分子”构成了人们对伊斯兰教理解的三个基本概念。那么就让我们来关注一下伊斯兰教的多妻。
首先必须指出,伊斯兰并不鼓励、倡导其信徒实行多妻制,而仅仅是允许多妻制。那么,为什么?在武侯德战役之后,大量穆斯林青年男子战死疆场,因而留下了许多寡妇和孤儿,为了解决战后的社会问题,也为了引导世人,仁慈的真主此时给使者穆罕默德降示了这样一条经文:“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4:3)这是《古兰经》中唯一的一条关于多妻的经文,从其降示的背景来看,多妻仅仅是在特殊条件和环境下的选择,同时,这节经文也给多妻以严格的规定――公平。如果一个丈夫不能够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妻子,他的多妻就被认为是不合法的。穆圣说过:“谁有两个妻子而偏向其中之一,在审判日的时候,谁的身子就如负重担,拖曳着一边、痛苦地前行。”
五、伊斯兰与科学
“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 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96:1-5)这一段是真主第一次降示给使者穆罕默德的经文。
智慧和知识,是真主赋予人类的高贵的尊严。同时,在《古兰经》中真主多次强调人要思考、要观察,并指出知识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比如,“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10:101 )“ 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利人航海船舶,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与风向的改变,天地间受制的云,对于有理智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2:164) 真主还经常反问:“难道他们没有思维吗?”“难道他们不观察吗?”“难道有知识和无知识是相等的吗?”
穆圣也说:“知识是信士遗失的骆驼,无论在哪里发现,都应当拾起。”“求知是每一个男女穆斯林的天命。”“知识即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学者的墨迹胜于烈士的血迹。”穆圣还身体力行,命令犹太俘虏教授穆斯林读书识字以换取自由。
由于古兰经和圣训号召人们探寻真理,教导人们运用智慧的力量,早期的穆斯林学者们皓首穷经翻译保存了大量的希腊、波斯文献。欧洲学者能够读到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和阿里斯多德的著作也是托穆斯林之福,因为这两位学者的古希腊文原著早就散失了,是伊斯兰教学者把它们翻译成阿拉伯文而保留下来。总的来说,在7世纪至11世纪,希腊科学的重要典籍,都被翻译成阿拉伯文,後来才由欧洲学者翻译成拉丁文,直到了12世纪,西方学者才直接从希腊文翻译成拉丁文。早期的西方大学,如牛津大学、巴黎大学,都有阿拉伯系。教授有很多是阿拉伯文学者。欧洲学者是他们教育出来的。如著名学者罗伯特·培根(Bacon, 12l4-1292)便是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的阿拉伯文研究生。
伊斯兰科学带给人类最大的贡献是形成了“科学研究方法”。如今对于科学的定义是“实证的逻辑体系”而“实证”的“科学研究方法”正是穆斯林的贡献,而这又是与《古兰经》中“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的教诲分不开的。而我们所谓的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7)哲学也就是科学研究方法的叁步骤:观察、试验和归纳,实际上就是对穆斯林科学方法的总结。
公元7-11世纪的穆斯林,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所大学――巴格达大学,第一所博物馆――巴格达的智慧宫,第一所医院――巴格达医院。
14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阿拉伯科学冲击而成的。
穆斯林对医学的贡献非常大。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医学知识,全部都是从穆斯林那里来的。他们正确地诊断糖尿病、痛风病、癌症和瘟疫。由于伊斯兰教并不禁止解剖尸体,穆斯林学者利用尸体研究解剖学和生理学,并帮助学生理解器官怎样运作。这种经验研究使外科手术发展迅速。著名的穆斯林医学家伊本·西那被欧洲人尊为“医圣”,他的著作《医典》被欧洲医学院作为教科书沿用了近600年。
数学方面,阿拉伯穆斯林发展了印度数字,尤为重要的是他们推广了数字“0”与“十进制”的概念,这也是将其成为阿拉伯数字的主要原因。
代数,今天是人类步入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虽然代数的萌芽久矣,但是它在波斯族穆斯林花拉子密的手里正式成为数学的一门分支。花拉子密最具影响的代数学著作——《算术和代数论著》一书的拉丁文译本直至“文艺复兴”还作为教科书在欧洲的大学中被广泛使用。拉子密对代数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在西方他与欧几里德齐名,他的名字——“al-Khwarizmi”的拉丁文的音译——“Algorithm”或“Algorism”,后来还演变成现在对数(“logarithm”,简写为“log”)一词。他使用的阿拉伯语音译“al-jabr”(意为还原移项)一词,传入欧洲后演变为拉丁语“algebra”(代数)。
另外,穆斯林在天文学方面也有极大的贡献,如azimuth(地平经度)、nadir(天底)、zenith(天顶)、albedo(反照率)等词汇都是从阿拉伯语音译而来的。
作者:不详
4/12/2009
回汉通婚问题
看到好多回族年轻人在为婚姻问题苦恼、彷徨,甚至是选择了对自己未来和后代不负责任、与家庭和亲友反目成仇的选择。为此感到同情的同时,也有深深的担忧。这些事情看起来很普通,抛开民族的未来不说,但确实影响到人生的幸福,这种影响不是对我们单方而言,而是双方面的。 爱情是电光石火般的激情,而激情往往不能持续很长时间。有人研究证明炽烈的爱情在婚后一年左右,当初的激情就会急剧下降,激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当然剩下的就是应尽的法律赋予的责任、夫妻责任、养育后代的责任、抚养老人的责任等等,全都会接踵而来。而尽这些责任的时候,民族之间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的矛盾,如过说在结婚之前是是冰山之一角,那么结婚之后,它就会显露出完全的面目,重重压在双方头上的冰山会让你抬不起头,喘不过气。深层次的矛盾会层出不穷,穷于应付的结果使双方焦头烂额。你会突然发现在各方面那么的不同,步调是那样地不一致。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和谐的环境会使大家很沮丧。问题的根源在那里呢?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根本想不到爱情结果会是这样的。
处于激情阶段的双方心理是局外人很难改变的,因为你那时已经是瞎子、疯子、聋子,什么也看不见,什么劝告也听不进去。一叶障目,一旦动情,便会要死要活,九头牛两只虎再加一台拖拉机也拉不回来的。女孩更是痴情,像那扑灯的蛾子,义无反顾,英勇献身。
如果和异族通婚,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需要考虑好:只有让爱情与民族的习俗、信仰、感情、特点协调起来婚姻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天长地久的。
人是喜欢群居的动物。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群体起码你会很孤单。寂寞和孤单可不是幸福。要赔上自己的一辈子过一种寂寞而孤单的日子,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得不偿失。这还不包括对双方父母亲人伤害和打击。父母也有因此郁郁寡欢而过早去世的。
比如回汉结合的家庭,除了上面一些家庭内蕴藏的矛盾外,还涉及到亲人们。事实上,大多数很少再往来,也没见过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探亲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如果父母亲人去世了,也不好带着一个汉族伴侣过去,同样汉族一方的亲人去世,我们也不好去参加。这些对家庭来说是一件很尴尬、很麻烦、很头疼的事情。不去不好,一起去又不便,左右为难,最后一般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前往。这是很多过来人的肺腑之言。
我们回族人是团结和认同感很强的民族,当你降生在这个世界时同族亲友们就聚在一起,为你来到来这个世界而做“乜帖”,祝福你健康长寿,信仰坚定;请阿訇给你取回回名,在你耳朵里“吹邦克”即念诵清真言,一生中,你经历的一切,亲人结婚,长辈离去,都是在同族人,按照回族风俗习惯去操办的,直到到我们以后离开人世的时侯,也是由同族人给你净身,同族亲友们为你祈祷、祈求真主的宽恕,为你站者那则……。今世对一个人一生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是以死时来参加葬礼人的多少来衡量的。也许有人还在怀疑一切,但你不能怀疑死亡,怀疑人大限之日的到来。
夫妻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打骂也在所难免。族内结婚不存在民族荣誉感,耻辱感等问题,骂大了也不会扯到民族问题上去。但在回汉通婚的家庭一不小心就会骂先人,直至骂对方的民族。一骂民族内心的民族荣誉感耻辱感会使当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丧失理智。普通的吵架就会演变为势不两立的、压倒一切的矛盾。这样的家庭一般都和父母分住,没有老人在场,当事人都会毫无顾虑地放开吵架,矛盾很容易激化。发生矛盾没人劝架,即使得不到解决,缺乏缓冲环节,很容易造成深的伤害和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些也是造成通婚家庭不稳固的一大原因。
饮食方面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即使百年以后相继离开人世,也难以埋入一个洞穴,走进同一个天堂。
综上所述,我认为回汉通婚弊大于利,得不偿失,不值得冒险的,是不和谐的、别扭的。以上的分析证明:通婚的家庭是夹在两种文化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夹缝中求生的的家庭。世间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而孤独生活更为可怕的,通婚家庭不被两个圈子所认同,如同弃儿,被遗忘的角落,是郁闷的,寡欢的。我觉得回汉通婚是一个昙花般的错误。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为什么有那么多回族父亲母亲特别担心自己的后代找个汉族伴侣,但有些年轻同胞一时还想不通。还回敬双亲找汉族有什么不好,等等。当你决定把自己的命运和另一个人永远地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一定别忘了他的背后还有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爷,还有他的族人,更为严峻的是还有他的生活习俗、信仰等等,这些你都必须统统接受。不然你就谈不上尊敬。他也不可能割舍自己的渗入血液的东西完完全全地、光秃秃地把自己交给你。就算你把对方带到月球去,也不会改变对方出生以来熟悉的认识和习惯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人在其性格人格形成的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太重要了,无论它怎样的简陋,但哪儿的一切,也即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一草一木对他来说都是极珍贵的,永远是他情之所系,心之所向的故园,而且终生不变,是他人生的起点也是他生命的归宿之地。是他在人生奋斗中汲取力量的不竭源泉,这些深入他潜意识的东西无时不在左右着他的喜怒哀乐。移山易,改变性格却很难。问题的根结就在于此。好多人对此估计不足,热恋时往往考虑的都是眼前,很少有人想那么多那么远,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以前没人可能全面地提醒,也很少有这方面的研究。
别说和汉族或个别真假难辨的汉穆结婚了,就是和亲属民族,如维吾尔,柯尔克孜,乌兹别克结婚都很麻烦,哪方父母都是不情愿的。组成的家庭通常也会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网络上有人把汉穆搅进回族的婚姻问题上来,通常是对穆斯林民族有着险恶用心的,把传播伊斯兰当作遮羞布而已,如果汉穆真是想借婚姻传播“信仰”,那他们应该去和其他汉人结合才符合他们的口号,他们信仰什么宗教关我们什么事?为什么非要纠缠民族呢!无非就是借信仰名义挑拨矛盾,甚至是打着伊斯兰教的幌子传播邪教!
不是担心嫁几个姑娘给汉族,娶几个汉族姑娘回族就会消亡。那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婚后能否幸福。有的女孩可能考虑的是汉族青年不爱喝酒,承诺遵守回族饮食习惯,安分,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想着自己应该会幸福。其实我们都知道幸福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最重要的还是身心健康、环境和谐、心情愉快。
再说,你不仅属于你自己,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你的亲人和你的民族。你跟着感觉走,哪怕是你断绝父母关系,走的再远,你都和他们割舍不了感情上的、精神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又反过来紧紧地束缚着你融入他族,束缚着你和爱人和谐地生活。在你走投无路,心疲力竭,激情消失的时候。相信你还是很想走回来的。
也许你会很自私,赴汤蹈火,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那时一种严重的自私行为,别忘了,世界上极度自私的人没听说过有几个是幸福的。
如果找个回族人当作另一半,你会感受到很多其他民族所不能给予的亲切、和谐,当和同族另一半一起与亲朋好友无拘无束聊天时;当孩子出生亲友们前来庆贺时;当带着孩子探望双方父母老人们露出满意笑容时;当一家三口围坐一起没有顾虑吃炖牛肉时;当过开斋节一家人携手走进清真寺时……,这样的场景不会令我们感到很幸福吗?
同族相结合虽然未必就绝对处处幸福可心,但比率肯定是不同,而且差距很大的。据一婚介所负责人周文兰女士介绍说,自他们婚介所1995年成立以来,登记婚姻状况离异的回族女性达93人,其中80%是回汉通婚者。这一系列数字所反映的严酷而又沉重的事实,还不能引起我们的沉思吗?大概不少人都见到或听说过回汉通婚家庭所发生的种种不幸,我本人也见过两起,给人的感觉确实很压抑和无奈。双方不和、或家庭破裂的背后还有双方父母亲人的痛苦,往往还伴随着单亲儿童甚至是孤儿的产生,这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婚姻是人生大事,如同一次性筷子,不是可以随便退还的。当你喜欢上一个异族的异性的时候,一定有静下来,理智地扪心自问:我喜欢他那个民族的生活吗?喜欢她们的习俗、信仰、性格等等吗?对方和对方的家庭能真正接受和习惯我们的生活习俗和方式吗?如果不是,那你要慎重,要顾全大局三四而后行。
作者:不详
处于激情阶段的双方心理是局外人很难改变的,因为你那时已经是瞎子、疯子、聋子,什么也看不见,什么劝告也听不进去。一叶障目,一旦动情,便会要死要活,九头牛两只虎再加一台拖拉机也拉不回来的。女孩更是痴情,像那扑灯的蛾子,义无反顾,英勇献身。
如果和异族通婚,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需要考虑好:只有让爱情与民族的习俗、信仰、感情、特点协调起来婚姻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天长地久的。
人是喜欢群居的动物。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群体起码你会很孤单。寂寞和孤单可不是幸福。要赔上自己的一辈子过一种寂寞而孤单的日子,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得不偿失。这还不包括对双方父母亲人伤害和打击。父母也有因此郁郁寡欢而过早去世的。
比如回汉结合的家庭,除了上面一些家庭内蕴藏的矛盾外,还涉及到亲人们。事实上,大多数很少再往来,也没见过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探亲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如果父母亲人去世了,也不好带着一个汉族伴侣过去,同样汉族一方的亲人去世,我们也不好去参加。这些对家庭来说是一件很尴尬、很麻烦、很头疼的事情。不去不好,一起去又不便,左右为难,最后一般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前往。这是很多过来人的肺腑之言。
我们回族人是团结和认同感很强的民族,当你降生在这个世界时同族亲友们就聚在一起,为你来到来这个世界而做“乜帖”,祝福你健康长寿,信仰坚定;请阿訇给你取回回名,在你耳朵里“吹邦克”即念诵清真言,一生中,你经历的一切,亲人结婚,长辈离去,都是在同族人,按照回族风俗习惯去操办的,直到到我们以后离开人世的时侯,也是由同族人给你净身,同族亲友们为你祈祷、祈求真主的宽恕,为你站者那则……。今世对一个人一生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是以死时来参加葬礼人的多少来衡量的。也许有人还在怀疑一切,但你不能怀疑死亡,怀疑人大限之日的到来。
夫妻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打骂也在所难免。族内结婚不存在民族荣誉感,耻辱感等问题,骂大了也不会扯到民族问题上去。但在回汉通婚的家庭一不小心就会骂先人,直至骂对方的民族。一骂民族内心的民族荣誉感耻辱感会使当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丧失理智。普通的吵架就会演变为势不两立的、压倒一切的矛盾。这样的家庭一般都和父母分住,没有老人在场,当事人都会毫无顾虑地放开吵架,矛盾很容易激化。发生矛盾没人劝架,即使得不到解决,缺乏缓冲环节,很容易造成深的伤害和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些也是造成通婚家庭不稳固的一大原因。
饮食方面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即使百年以后相继离开人世,也难以埋入一个洞穴,走进同一个天堂。
综上所述,我认为回汉通婚弊大于利,得不偿失,不值得冒险的,是不和谐的、别扭的。以上的分析证明:通婚的家庭是夹在两种文化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夹缝中求生的的家庭。世间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而孤独生活更为可怕的,通婚家庭不被两个圈子所认同,如同弃儿,被遗忘的角落,是郁闷的,寡欢的。我觉得回汉通婚是一个昙花般的错误。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为什么有那么多回族父亲母亲特别担心自己的后代找个汉族伴侣,但有些年轻同胞一时还想不通。还回敬双亲找汉族有什么不好,等等。当你决定把自己的命运和另一个人永远地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一定别忘了他的背后还有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爷,还有他的族人,更为严峻的是还有他的生活习俗、信仰等等,这些你都必须统统接受。不然你就谈不上尊敬。他也不可能割舍自己的渗入血液的东西完完全全地、光秃秃地把自己交给你。就算你把对方带到月球去,也不会改变对方出生以来熟悉的认识和习惯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人在其性格人格形成的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太重要了,无论它怎样的简陋,但哪儿的一切,也即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一草一木对他来说都是极珍贵的,永远是他情之所系,心之所向的故园,而且终生不变,是他人生的起点也是他生命的归宿之地。是他在人生奋斗中汲取力量的不竭源泉,这些深入他潜意识的东西无时不在左右着他的喜怒哀乐。移山易,改变性格却很难。问题的根结就在于此。好多人对此估计不足,热恋时往往考虑的都是眼前,很少有人想那么多那么远,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以前没人可能全面地提醒,也很少有这方面的研究。
别说和汉族或个别真假难辨的汉穆结婚了,就是和亲属民族,如维吾尔,柯尔克孜,乌兹别克结婚都很麻烦,哪方父母都是不情愿的。组成的家庭通常也会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网络上有人把汉穆搅进回族的婚姻问题上来,通常是对穆斯林民族有着险恶用心的,把传播伊斯兰当作遮羞布而已,如果汉穆真是想借婚姻传播“信仰”,那他们应该去和其他汉人结合才符合他们的口号,他们信仰什么宗教关我们什么事?为什么非要纠缠民族呢!无非就是借信仰名义挑拨矛盾,甚至是打着伊斯兰教的幌子传播邪教!
不是担心嫁几个姑娘给汉族,娶几个汉族姑娘回族就会消亡。那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婚后能否幸福。有的女孩可能考虑的是汉族青年不爱喝酒,承诺遵守回族饮食习惯,安分,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想着自己应该会幸福。其实我们都知道幸福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最重要的还是身心健康、环境和谐、心情愉快。
再说,你不仅属于你自己,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你的亲人和你的民族。你跟着感觉走,哪怕是你断绝父母关系,走的再远,你都和他们割舍不了感情上的、精神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又反过来紧紧地束缚着你融入他族,束缚着你和爱人和谐地生活。在你走投无路,心疲力竭,激情消失的时候。相信你还是很想走回来的。
也许你会很自私,赴汤蹈火,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那时一种严重的自私行为,别忘了,世界上极度自私的人没听说过有几个是幸福的。
如果找个回族人当作另一半,你会感受到很多其他民族所不能给予的亲切、和谐,当和同族另一半一起与亲朋好友无拘无束聊天时;当孩子出生亲友们前来庆贺时;当带着孩子探望双方父母老人们露出满意笑容时;当一家三口围坐一起没有顾虑吃炖牛肉时;当过开斋节一家人携手走进清真寺时……,这样的场景不会令我们感到很幸福吗?
同族相结合虽然未必就绝对处处幸福可心,但比率肯定是不同,而且差距很大的。据一婚介所负责人周文兰女士介绍说,自他们婚介所1995年成立以来,登记婚姻状况离异的回族女性达93人,其中80%是回汉通婚者。这一系列数字所反映的严酷而又沉重的事实,还不能引起我们的沉思吗?大概不少人都见到或听说过回汉通婚家庭所发生的种种不幸,我本人也见过两起,给人的感觉确实很压抑和无奈。双方不和、或家庭破裂的背后还有双方父母亲人的痛苦,往往还伴随着单亲儿童甚至是孤儿的产生,这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婚姻是人生大事,如同一次性筷子,不是可以随便退还的。当你喜欢上一个异族的异性的时候,一定有静下来,理智地扪心自问:我喜欢他那个民族的生活吗?喜欢她们的习俗、信仰、性格等等吗?对方和对方的家庭能真正接受和习惯我们的生活习俗和方式吗?如果不是,那你要慎重,要顾全大局三四而后行。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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